近日,云南省紀委分別約談了紅河、普洱、版納、臨滄、德宏、怒江、大理、麗江、保山9個州市黨委書記,反饋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并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約談要求各州市黨委務必高度重視存在的問題,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中央紀委以及省委和省紀委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形勢判斷和工作部署上來,努力營造云南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約談要求各州市黨委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結合實際,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認真對照檢查,抓牢主體責任,擔好第一責任,落實一崗雙責,積極支持紀委履行好監督責任,解決突出問題,爭取全面完成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部署。
約談要求各州市黨委堅持有腐必懲。繼續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強化執紀問責,妥善分類處置反映干部的問題線索,高度重視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加強監督檢查,對違規違紀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促進黨風政風從根本上好轉,努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機制。
約談要求各州市黨委建章立制抓早抓小,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進一步健全完善機制制度,扎緊制度的籠子,強化紀律審查,堅持抓早抓小,早提醒早教育,讓干部不犯錯誤,少犯錯誤。要求領導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則,主動適應從嚴治黨新常態,嚴格要求、嚴于律己,按規矩和制度辦事。
9州市黨委主要負責同志均表示,這次約談,體現了省紀委對各州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高度重視,極大地增強了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信心和責任感。下一步,將堅決按照黨中央、中央紀委以及省委、省紀委的部署要求,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解決突出問題,嚴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真正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