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為切實做好兩部法規的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工作,即日起,省紀委省監察廳對兩部法規進行解讀釋義。為便于廣大黨員干部學習理解,將對照兩部法規精神,用相關案例還原邏輯進行對比解讀,推動學習貫徹。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突出強調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大反腐懲惡力度,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切實解決好管黨治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豐富的實踐為黨內法規制度創新奠定了堅實基礎。《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以下簡稱準則)的頒布實施,是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對于樹立黨章權威、扎緊制度籠子,改進黨的作風、嚴明黨的紀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新修訂的《準則》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化繁為簡、突出重點、針對時弊”重要指示,鮮明提出“四個必須”、“八條規范”,重申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緊扣廉潔自律、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突出關鍵少數,強調自律,重在立德,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樹立了一個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準則》展現了共產黨人的高尚道德追求,體現古今中外道德規范從高不從低的共性要求,是我們黨執政以來第一部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的黨內廉潔自律規范,是向全黨發出的道德宣示和對人民的莊嚴承諾。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緊扣“廉潔自律”。原《準則》“廉潔”主題不夠突出,有一些內容與“廉潔”主題無直接關聯。作為“道德宣示”和“莊嚴承諾”,新修訂的《準則》聚焦“廉潔自律”主題,去除原《準則》中與“廉潔自律”無直接關系的內容,突出“廉潔”和“自律”這兩個關鍵詞,強調內在約束要求。
二是堅持正面倡導。原《準則》針對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行為,采用負面清單的形式,規定“8個禁止”“52個不準”,只明確不能做什么,而對應當做什么缺乏明確規定。新修訂的《準則》變“不準”為“自覺”,把原有負面清單相關內容移入同步修訂的《條例》,按照道德規范從高不從低的要求,對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提出“四個必須”、“八條規范”的正面倡導。
三是面向全體黨員。原《準則》的適用范圍是縣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未能涵蓋8700多萬全體黨員。新修訂的《準則》實現全覆蓋,將適用對象從縣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擴大到全體黨員,要求全體黨員正確對待和處理公與私、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的關系,提出“四個堅持”的廉潔自律規范,充分體現全面從嚴治黨要求。
四是突出“關鍵少數”。新修訂的《準則》在黨員廉潔自律規范的基礎上,針對黨員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突出問題導向,圍繞廉潔從政、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等四個方面,提出比普通黨員要求更高的“四個自覺”的廉潔自律規范。
五是刪繁就簡,使全體黨員易懂易記。原《準則》共4部分、18條、3600余字,新修訂的《準則》共8條、281字,簡明扼要,一目了然,在文體上類似于“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便于全體黨員、黨員領導干部理解掌握和遵照執行。
楊善洲同志是始終保持公仆本色、廉潔奉公、全心為民、勤奮工作的時代楷模。他幾十年如一日,無論是在職期間還是退休以后,始終堅守共產黨人的精神家園,把黨和群眾的利益放在個人利益前面,淡泊名利,公而忘私、廉潔奉公,永葆一名優秀共產黨人的本色。要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好《準則》,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必須要以楊善洲同志為榜樣,學習他堅定的理想信念、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崇高品質和廉潔奉公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