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縣堅持預防在先、教育在先,創新方式方法,加強制度建設,不斷加強新任領導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嚴把領導干部廉政“入口關”。
健全規范廉政審查。出臺廉政審查辦法,要求擬選拔鄉、科級領導干部(含非領導職務轉任人員)和領導干部評先評優,在報經黨組織討論決定前,必須由紀檢監察機關對其在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情況實施廉政審查。審查對象受到黨政紀處分、問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等情形,主管部門均不得對其選拔任用和評先評優。2013年以來,縣紀委共開展領導干部廉政審查326人次。
開展廉政知識考試。出臺規定,要求擬提拔的鄉科級領導干部(含非領導職務)在任前公示期內,必須進行以黨政紀條規、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和縣內相關規定為主要內容的廉政知識考試。對考試不合格人員,將建議縣委延緩使用。2013年以來,縣紀委共牽頭組織7批次271名干部擬提拔對象參加了考試,基本達到了以考促學、以考代訓的目的。
實施廉政提醒談話。對縣委決定任命的領導干部,由縣紀委書記單獨或會同組織部門主要領導開展任前廉政談話。談話以教育提醒、警戒預防為出發點,內容涵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執行黨的紀律、遵守廉潔從政規定、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等方面,并要求被談話對象向黨組織實事求是作出廉政承諾。2013年以來,共組織開展鄉科級干部任前廉政談話334人次。
建立健全廉政檔案。對縣委管理的領導干部,要求本人按照相關規定,對涉及個人的基本信息、家庭成員、婚姻狀況、子女入學就業、財產收入、獎懲情況等方面進行報告,在此基礎上,縣紀委將與個人相關的廉政考試、黨政紀處分、問責、責任追究等信息及時計入檔案,作為領導干部廉潔履職情況的重要依據。(李仁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