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紀委同意和市委、市編委批準,玉溪市紀委監察局日前對委局機關內設機構及其工作職責進行了改革調整。
具體為:整合6個內設機構:將辦公室、監察綜合室整合為辦公室;將黨風室、法紀監察室、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室整合為黨風政風監督室(加掛市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撤銷玉溪市問責辦公室。
新設4個內設機構:新設3個紀檢監察室;新設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
重組或更名4個內設機構:在干部室基礎上組建組織部;在宣傳教育室基礎上組建宣傳部。案件檢查室更名為第一紀檢監察室,政策法規研究室更名為研究室。
調整后,玉溪市紀委監察局設13個內設機構和市巡視工作聯絡領導小組辦公室、機關黨委。13個內設機構具體為: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研究室、黨風政風監督室(市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檢監察室、第四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
此次改革,在內設機構總數、行政編制總數、領導職數不變的情況下,執紀監督力量增加到9個工作室,占內設機構總數的69.2%;從事監督執紀主業行政編制數達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總數的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