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監督和管理,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增強黨員干部廉潔自律和依法履職意識,有效防范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劍川縣日前出臺《劍川縣黨員干部勤政廉政談話制度》,對談話目的、談話對象、談話內容、談話類型、談話方式、談話要求及結果處理作出明確規定,推進黨員干部勤政廉政談話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形成長效機制。
《制度》明確,實施勤政廉政談話要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方針,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是對黨員干部實施嚴格教育和加強事前、事中監督的重要措施。具體工作由縣委、縣政府領導,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組織部,各級紀委(紀檢組)根據工作職責,共同組織實施。勤政廉政談話以個別談話為主,必要時也采取集體談話方式進行。
在談話對象和時間上明確規定,縣委書記對縣委常委班子成員,縣長對副縣長,縣委政府主要領導、縣紀委書記對鄉鎮黨政主要領導進行勤政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一次;縣委常委、副縣長對所分管和聯系部門領導班子每年開展兩次勤政廉政談話。
在談話類型上明確提出,勤政廉政談話有七個方面。一是廉政談話。按照廉潔從政的基本要求,了解談話對象年內執行廉潔自律有關規定的情況。二是勤政談話。圍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宗旨要求,著重了解談話對象工作實效是否明顯,還存在哪些問題和不足,并聽取意見和建議。三是任免職談話。對涉及任免職務的領導干部在其任免職務前進行談話,對談話對象提出希望和要求及需要注意的問題。四是信訪談話。對群眾反映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方面存在輕微問題或不廉潔行為的領導干部進行談話,提出整改措施。五是誡勉談話。對在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勤政廉政建設等方面有苗頭性問題的領導干部提出誡勉要求,督促其深刻認識,限期整改。六是約談。對縣級部門、鄉鎮及其主要負責人在工作開展中存在的問題和群眾反映的問題,采取正式談話的方式予以調查核實或者進行警示提醒并督促糾正,直至整改到位,并建立約談檔案。七是詢問和質詢。對黨員干部存在的問題經過整改后仍未得到有效解決的,實行詢問和質詢,促進問題的更好解決。
制度中還對談話人、談話對象及談話結果的處理提出了嚴格要求,強調非黨員干部需要進行勤政廉政談話的參照該制度執行。(李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