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新平縣紀檢監察機關按照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部署要求,聚焦中心抓改革,不斷推動 “三轉”要求落實,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主動適應正風反腐新常態。
清理精減協調議事機構,聚焦主業。對近年來紀檢監察機關參與的142個協調議事機構進行清理,退出125個議事協調機構,僅保留17個與紀檢監察工作關系緊密的議事協調機構,回歸監督執紀本原,把監督的重點放在督促政府或相關職能部門履職盡責、改進作風上。
完善反腐敗協調機制,合力查案。及時調整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印發《新平縣反腐敗協調工作制度》,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與檢察、審計、公安等部門的協作配合、通力合作,進一步整合反腐敗工作力量,完善查辦腐敗案件機制。2014年,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各類違紀違法案件28件28人,檢察機關查處職務犯罪、失職瀆職案件10件12人,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405.4萬元。
調整派出機構監督單位,強化監督。調整縣紀委常委分工,由1位副書記分管6個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加強工作統籌協調,整合內部監督力量。對6個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2008年以來監督聯系的縣直單位進行調整,重構監督網絡;增加巡查職能,強化派出機構監督執紀問責職能,調整后的監督聯系單位由原來的64個增加到69個,實現了派出機構對縣直單位監督的“全覆蓋”。
創新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筑牢堤壩。推行領導干部任前“雙談”、“雙簽”制度,由紀檢監察機關對領導干部進行任前廉政談話和對其配偶進行家庭助廉談話;領導干部任前向紀檢監察機關簽訂廉政承諾書,其配偶簽訂家庭助廉承諾書,進一步筑牢領導干部拒腐防變和家庭防腐堤壩。2014年以來,已對56名新提拔的領導干部及其配偶進行任前廉政談話、家庭助廉談話并簽訂廉政勤政和助廉承諾書,為領導干部及其配偶念了“廉政經”、上了“緊箍咒”。
建立紀檢監察巡查制度,抓早抓小。突出抓早抓小、關口前移,建立紀檢監察巡查制度,把工程建設項目多、專項資金管理使用集中、惠民政策落實任務重的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以鄉鎮(街道)作為巡查重點。通過常規巡查和專項巡查,著力發現問題、形成震懾。2014年以來,對信訪舉報頻繁、問題反映集中的單位進行專項巡查,約談2人,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