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監督責任,是當前對紀檢監察工作的核心要求。富民縣“破”“立”并舉,深入把握“三轉”科學內涵,突出抓主業、抓機制、抓隊伍,有效促進紀委監督責任落實。
轉職能,抓執紀辦案主業。嚴格落實黨章和行政監察法,堅決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給主責部門,聚焦中心、回歸主業,把主要精力用在監督檢查、執紀問責、查處腐敗上。一抓監督檢查。將配合部門開展業務檢查轉變為監督部門履行職責,改變過去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參與的做法。下發《關于規范全縣基層紀(工)委書記、紀檢組長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確基層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不得分管與業務無關的工作,騰出更多精力投入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上來。今年以來,開展29輪次監督檢查。二抓執紀問責。堅持明責與問責相結合,與縣四班子、13個基層黨委層層簽訂《“一崗雙責”責任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印制《縣委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細化任務、分解責任、落實到人。加大對主責部門、主責領導的監督、問責力度,有錯必究、失責必問、問責必嚴,2014年共問責處理各級領導干部24名。三抓案件查處。樹立“容忍貪污腐敗、漠視不正之風就是失職”的意識。一方面以“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及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腐敗問題;另一方面注重標本兼治,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健全早發現、早處置機制,加大誡勉談話、函詢力度,及時“拉拉衣袖”,早敲警鐘。2014年以來,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群眾來信、來訪、電話舉報56件(次),初步核實案件線索20件,立案查處18件、22人,挽回經濟損失47.5萬元。
轉方式,抓機制體制創新。轉方式其要旨就是摒棄慣性思維和傳統方法,改進監督方式,優化監督流程,拓展監督渠道,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和更加緊密地依靠群眾的支持及參與,更科學高效地履行好監督職責。富民縣紀委深入調研、大膽探索、創新實踐。一是轉變監督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方式方法。完善約談、述廉、定期報告、開展紀委全會評議等制度,建立《富民縣基層紀(工)委書記向縣委書記、縣紀委書記匯報同級黨政領導班子及成員廉潔自律情況制度》、《富民縣紀委負責人同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談話制度》,制定實施《富民縣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實施辦法》,制定縣紀委監察局領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清單,把好紀委監督責任的“關口”,確保職責權力延伸到哪里組織監管就跟蹤到哪里,加強領導干部權力運行監督。截至目前,基層紀(工)委書記已向縣委、縣紀委匯報工作30余人次、9名黨政“一把手”公開述廉、13個基層黨委5個縣級部門主要負責人接受縣紀委負責人約談。二是轉變查辦案件工作的方式方法。拓展獲取案件線索的渠道,重視群眾通過媒體輿情、網絡舉報等多元化途徑及方式參與監督,充分挖掘案件聯席會議、黨風巡查、明察暗訪等工作中發現的線索,迅速追蹤排查,強化辦案安全及效率。今年來,共查處案件18件,較去年增50%,辦案周期大大縮短。三是轉變執紀監督工作的方式方法。破除工作中經常出現的“將協調等同于牽頭,將牽頭等同于主抓,將主抓等同于負責,將監督等同于把關”等習慣做法。精簡縣紀委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103個至14個,著力改變過去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做法,突出“對監督的再監督、對檢查的再檢查”。
轉作風,抓自身隊伍建設。轉作風的重點就是認真落實“打鐵還需自身硬”的要求。一是正人先正己。帶頭開展辦公用房清理、會員卡清退、改非領導在編不上班專項整治等活動,“家丑不自捂”,從嚴處理紀檢監察干部違規違紀。二是糾風先自糾。結合教育實踐活動,切實糾正“四風”。共查找出“四風”問題178個,制定整改措施36份325條,明確時限抓整改,努力形成嚴、細、深、實的工作作風。三是嚴管首管內。制定《紀檢監察干部工作績效考核實施辦法》、《關于在全縣紀檢監察系統重申不準強行勸酒逼酒酗酒和工作日午間禁止飲酒的通知》和《富民縣紀檢監察干部儀容儀表規范》等相關規定,加大干部職工管理力度,嚴格考勤考核、強化業務能力提升,做到凡是要求別人做到的,紀檢監察干部必須自己先做到、先垂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