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寧縣落實“三轉”要求助推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樹立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良好形象。
找準定位轉職能。及時清理全縣議事協調機構,回歸主責。議事協調機構從222個精減到17個,退出的一律不再參與,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嚴格工作分工,鄉鎮(街道)紀(工)委主動轉、深入轉,切實把監督責任落實到鄉鎮(街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上,履行主責,不再參與與紀檢監察業務無關的工作,不再兼任其他領導職務,不再分管其他工作。
突出重點轉方式。在監督檢查上,圍繞“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建立責任報告、廉政談話、約談等制度,實現由定期監督向以發現問題為目的監督的轉變、由被動監督向主動監督的轉變、由推進工作為重點監督向以解決問題為重點監督的轉變。在查辦案件上,建立紀檢監察機關與鄉鎮(街道)紀(工)委上下聯動、合作辦案工作機制;注重與公檢法等部門合作,建立信息互通機制。在作風建設上,建立問題及時發現機制,抓住重點領域、關鍵環節,主動出擊查找問題線索,及時處置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做到從源頭上防范腐敗案件的發生。
強化責任轉作風。堅持教育在先、管理在先、強化紀律約束,加強自身建設。強化縣紀委對鄉鎮(街道)紀(工)委的領導,建立健全定期報告工作、述廉述責等制度,推動黨的紀律檢查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紀檢監察干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和辦案紀律,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各項規定,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紀律要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