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瀘西縣紀委健全完善目標管理考評機制,通過對機關各部門及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全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系統考評,推進紀檢監察干部轉作風。
科學制定考評內容,強化目標引導。年初,按照“聚焦主業實現三轉”的要求及州、縣紀委全會提出的目標任務和主要職能,設定若干個最能體現自身職能要求的重點工作項目為責任目標,將目標內容量化,明確任務效果和完成時限,并簽訂《年度目標管理責任書》。
嚴格考評程序,確保公平、公正、公開。考評采取一季度一考核的方式,在各考評對象自評自查的基礎上,由考評小組對被考評對象全年的目標責任完成情況進行量化評分和績效測評,明確加分、扣分項目,得出年終考評得分,最終考評結果由常委會根據考評情況確定。
強化考評結果運用,突出考評導向。將年終目標考評結果作為評選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重要依據,對于綜合考評低于80分的考評對象及部門所屬人員一律取消當年評優資格,由委局領導對其負責人進行口頭告誡、批評,并要求書面說明情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通過目標管理考評辦法的實施,機關效能得到明顯提升,干部作風得到切實轉變,涌現出先進部門6個,先進個人6人,上報州紀委創新項目6個,有力地激發了紀檢干部干事創業的激情和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