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市委堅持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與選人用人管人工作結合起來,不斷推動黨風廉政和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1至10月,全市共任免干部261人,其中:提拔任職44人,交流調整任職142人,免職75人。
嚴把干部選用標準,強化正確選人用人導向。按照好干部“二十字”標準,嚴把政治素質關、能力作風關、工作實績關、民主推薦關、組織考察關和任用審批關;堅持以問題為導向,著力破解鄉鎮干部來源不足、隊伍不夠穩定、能力素質和思想作風還不適應等主要問題,進一步突出重視基層、注重實干的鮮明用人導向。
嚴推輪崗交流,強化素質提升和抗風險能力。制定下發《芒市科級領導干部輪崗交流制度》,堅持積極穩妥、優化結構、注重實效、任人唯賢的原則,采取以集中交流為主,平時交流為輔,突出輪崗交流的計劃性和針對性;優先安排重點培養的少數民族干部、優秀干部進行輪崗鍛煉;規范科級領導干部輪崗交流工作,進一步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在提升領導干部綜合素質和駕馭復雜環境的能力和水平的同時,化解干部在同一崗位任職過長出現的疲勞思想和懈怠心態,進一步降低崗位廉政風險問題。
嚴格書記抓黨建第一責任,強化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上水平。制定下發《芒市強化鄉鎮、街道、農場黨(工)委書記抓黨建工作約談制度》,明確要求把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作為抓好黨建的第一要務緊緊的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市委對抓黨建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基層黨建工作問題突出、在全市黨建工作考核綜合評定排名靠后的鄉鎮、街道、農場黨(工)委書記進行約談,連續兩年被約談的,由組織部門按組織程序進行調整;約談以突出問題導向,談思想正風氣、談黨建促發展、談紀律嚴要求,把問題談通談透,把思路理清理實,把“梗阻”打通理暢,扎實推進基層但黨風廉政建設。
嚴律分類監督,強化責任上肩、主動擔當的意識。制定下發《芒市科級領導干部分類監督管理辦法》,重點突出對黨政“一把手”用權行為的監督,對關鍵崗位領導干部依法履職情況的監督,對年輕領導干部思想、作風、紀律的監督,對新提拔領導干部角色轉換的監督管理,通過條分縷析監管范圍和程序、加大監督力度,把監督工作貫穿于干部的培養教育、考察考核、選拔任用、日常管理等各個環節。
嚴明新錄用公務員到基層鍛煉制度,強化作風下沉。制定下發《芒市市直機關新錄用公務員下派行政村鍛煉管理制度》,明確下派鍛煉時間為一年并計入鄉鎮工作經歷;要求所在鄉鎮要嚴格其下派期間考勤制度,組織人事部門開展隨機抽查,在崗情況將作為試用期考核和轉正定級的重要依據;對鍛煉期滿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在全市范圍內表彰,考核結果評定為不合格的將取消錄用。旨在讓干部學會接地氣,工作作風下沉,增強為基層、為群眾服務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