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公布《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將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分別對黨政領導干部、有關部門、企業及社會服務機構和人員提出明確要求。實行黨政領導干部任期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清單;嚴查安全生產領域腐敗行為;建立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安全責任追溯制度;并建立生產經營者、社會服務機構和人員的職業、行業禁入制度。
走進任何生產單位,顯眼之處,幾乎都能發現“安全第一”的標語。然而這句沉甸甸的話落實得并不是無可挑剔。近些年,生產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很多人身體遭受嚴重損害甚至付出了生命代價。一個人的傷亡往往意味著一個家庭的危機,一次惡性事故往往暴露出諸多環節的問題。慘痛的教訓必須認真吸取,總的來看,教訓在于安全生產責任不明確,監管不到位,責任缺失甚至違規違法者的成本太低。推進安全生產,急需系統性的解決方案。
該《意見》對黨政領導干部、有關部門、企業及社會服務機構和人員的責任都進行了明確,并規定了責任追究的具體要求。這樣一來,就把所有責任主體都綁在了事關安全生產的整個鏈條上,最大可能地避免一個環節出事而讓其他環節努力白費的情況。“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等表述,無疑會消除已經盡職的部門和人員免不了負“連帶責任”的擔憂,也會激發尚未履職盡責到位者盡快履職盡責。
人命關天,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各責任主體要始終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不折不扣地把《意見》精神落到實處,切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楊新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