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來,保山市堅持執“審查紀律就是政治紀律”的“鐵紀”,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的“鐵案”,多措并舉,嚴細實恒,在紀律審查中實現了審查人員零違紀、審查安全零事故、審查結果零不服的“三個零”目標。
一年來,保山市紀委回歸主業,著力深化“三轉”,使改革后的辦案人員數和辦案機構數都占到了總數的63%。為杜絕“燈下黑”,保山市還出臺了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暫行辦法,規范了紀律審查人員遵守審查紀律情況監督的“七個程序”,不斷強化隊伍的紀律和規矩意識。去年1月至11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反映問題線索521件,立案211件,審結220件,處分244人。參加審查的人員均嚴格遵守審查紀律,做到了“零違紀”。
在案件審查過程中,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格落實安全責任。龍陵縣健全完善審查安全制度體系,出臺了紀律審查安全管理及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多項制度;騰沖市采取案前必查、案中督查、平時專項檢查等方式,及時發現和解決紀律審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目前,全市各紀檢監察機關在紀律審查過程中未發生過一起安全事故,實現了“零事故”。
按照“鐵腕辦案、辦成鐵案”的要求,保山市紀檢監察機關在紀律審查中努力做深做細做實每個環節。施甸縣通過明察暗訪、重點檢查、通報曝光等手段,對違紀者該處分的處分,該降級的降級;龍陵縣充分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組織協調公安、檢察、法院、司法、審計、稅務等部門聯動協同作戰……在這樣的嚴實精神下,紀檢監察機關快查快結了昌寧縣委原常委、田園鎮黨委原書記劉杰在擔任昌寧縣交通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貪污公款等一系列典型案例。在鐵的證據面前認罪,涉案人員無人提出異議,實現了“零不服”。(嚴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