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西雙版納州紀委嚴格按照“六個嚴禁”專項整治要求,制定出臺《西雙版納州深入開展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確定從7個方面開展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工作,采取多種措施,力推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取得明顯成效。
嚴格落實“兩個責任”。認真開展“回頭看”,返工自查,切實把自查自糾工作做深入、做細致、做扎實。州直各部門(單位)、三個區黨組(黨委)書記以上率下,傳導壓力,就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與班子成員及州管干部進行逐一談話,分管領導與分管科室負責人逐一談話,科室負責人將自查自糾要求傳達到每一位干部職工,講清道理,打消顧慮,向組織作出說明,特別是十八大以來收送“紅包”情況要逐一作出說明。州紀委各出紀工委(紀檢組)對州直各部門(單位)黨組(黨委)書記與班子成員及州管干部談話情況進行督查。
層層簽訂承諾書。簽訂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承諾書。州管干部對自己是否收送“紅包”情況作出書面說明,州直單位對單位是否用公款發送“紅包”作出書面說明,并再次簽訂《西雙版納州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單位承諾書》和《西雙版納州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個人承諾書》。
明確政策界線。對開展“回頭看”工作中能主動如實報告存在的問題,及時糾正的,給予從輕減輕或免于處理;對欺騙組織、隱瞞不報、拒不糾正的,特別是在專項整治期間仍頂風違紀的,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按照有關規定從重加重處理,嚴肅追究責任。截至目前,州3縣市、3區、67個州直部門(單位)中的5352名科級以上干部均作出不收送“紅包”的公開承諾,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全州共53名干部向組織報告了存在的問題,清退金額共計818345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