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的《習近平關于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近日出版發行。為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的重要論述,本網摘登書中內容,敬請關注。
對基層存在的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要在搞清楚突出問題的基礎上開展專項治理,如拖欠群眾錢款、克扣群眾財物、侵占群眾利益等問題,就要開展專項治理。欠了群眾的錢還理直氣壯不還,這是哪家的“王法”?黨的群眾工作紀律放到哪兒去了?要組織專門工作班子,開門聽意見,匯總情況,確定整改措施,屬實的都要立即加以解決,拒不糾正的要采取組織措施和紀律措施。無論班子整改還是個人整改都要嚴明責任,加強監督,確保兌現承諾。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第一批總結暨第二批部署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20日)
執行黨的紀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讓黨紀黨規成為紙老虎、稻草人,造成“破窗效應”。凡是違反黨章和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的行為,都不能放過,更不能放縱。對存在一般性作風問題的,要立足于批評教育、促其改進;對群眾意見大、不能認真查擺問題、沒有明顯改進的,要進行組織調整;對頂風違紀的,要嚴肅處理。要抓住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懲處一個,教育一片。對那些軟弱渙散、問題比較突出的領導班子,要先進行組織整頓,再開展活動。要在解決黨員隊伍出口問題上探索出一些經驗來,把從嚴治黨要求落到實處。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第一批總結暨第二批部署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20日)
要讓每個干部都明白,七十二行,每行有每行的規則。既然選擇了當干部,就要自覺遵守當干部的規矩。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按黨章等黨內法規辦,按黨確定的干部標準辦,按黨的紀律辦,是天經地義的事,不存在對干部進行苛求的問題。對干部要求嚴一點,是黨和人民事業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們改進作風、管理隊伍的基本著眼點。
《深入推進作風建設》(2014年3月9日)
有規定就要執行,否則就會成為稻草人。小到生活規定,大到政治紀律,如果認為可以隨心所欲,可以不執行,那我們就沒有紀律可言了。規定被逐步突破,那最后公權私用就不知道會泛濫到何等程度。所以,把嚴一點可以防微杜漸,針眼大的窟窿透過斗大的風,多同過去艱苦時代比一比,要有感恩知足之心。
《在河南省蘭考縣委常委擴大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3月18日),《做焦裕祿式的縣委書記》,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41-42頁
我們的制度不少,可以說基本形成,但不要讓它們形同虛設,成為“稻草人”,形成“破窗效應”。很多情況沒有監督,違反了也沒有任何處理。這樣搞,誰會把制度當回事呢?我們黨的制度是從黨章開始的,學習黨章學了半天,最后還是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這不行!我們的制度有些還不夠健全,已經有的鐵籠子門沒關上,沒上鎖。或者柵欄太寬了,或者柵欄是用麻稈做的,那也不行。現有制度都沒執行好,再搞新的制度,可以預言也會是白搭。所以,我說一分部署還要九分落實。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實,九分氣力要花在這上面。
《在參加河南省蘭考縣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的講話》(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