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的《習近平關于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近日出版發行。為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的重要論述,本網摘登書中內容,敬請關注。
一個干部能力有高低,但在遵紀守法上必須過硬,這個不能有差別。一個人縱有天大的本事,如果沒有很強的法治意識、不守規矩,也不能當領導干部,這個關首先要把住。一方面,要加強教育、培養自覺,促使領導干部不斷增強法治意識,養成法治習慣。另一方面,要加強管理、強化監督,設置領導干部法治素養“門檻”,發現問題就嚴肅處理,不合格的就要從領導干部隊伍中剔除出去。決不能讓那些法治意識不強、無法無天的人一步步升上來,這種人官當得越大,對黨和國家危害就越大。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領導干部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關鍵是要做到以下幾點。一是要守法律、重程序,這是法治的第一位要求。二是要牢記職權法定,明白權力來自哪里、界限劃在哪里,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三是要保護人民權益,這是法治的根本目的。四是要受監督,這既是對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監督,也是對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權力的制度保護。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從嚴治黨,關鍵是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從嚴管好各級領導干部。從嚴管理干部,要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既從思想教育上嚴起來,又從制度上嚴起來。
《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海代表團審議時的講話》(2015年3月5日)
我一直說,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當官就不要發財,發財就不要當官,這是兩股道上跑的車。對領導干部配偶和子女等經商辦企業,黨紀國法都有明確規定,問題是沒有落實好。對領導干部,要求就是要嚴一些,正所謂“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海代表團審議時的講話》(2015年3月5日)
要突出領導干部這個關鍵,教育引導各級領導干部立正身、講原則、守紀律、拒腐蝕,形成一級帶一級、一級抓一級的示范效應,積極營造風清氣正的從政環境。
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吉林代表團審議時的講話(2015年3月9日),《人民日報》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