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的《習近平關于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近日出版發行。為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的重要論述,本網摘登書中內容,敬請關注。
按照黨章規定,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黨的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從總體上講,這種雙重領導體制自黨的十二大確立以來發揮了積極作用,是基本符合黨情國情的。同時,實踐中也出現了一些不適應、不協調問題,特別是查辦腐敗案件時受到的牽制比較多。有的地方擔心查辦案件會損害形象、影響發展,有時存在壓案不辦、瞞案不報的情況。大家在一口鍋里吃飯,很難監督別人。對地方紀委來說,同級監督忌諱也不少,這些年發生的一把手腐敗問題,很少有同級紀委主動報告的。有的地方紀委領導甚至對反映同級黨委領導干部問題的同志說:你不要講了,我什么也沒有聽見。這種現象很不正常,必須有所改變。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
增強權力制約和監督效果,必須保證各級紀委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這次三中全會提出,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明確規定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這既堅持了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領導,堅持了黨管干部原則,又保證了紀委監督權的行使,有利于加大反腐敗工作力度。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
各級黨委要把思想統一到三中全會精神上來,認真落實反腐敗體制機制改革舉措,自覺接受紀委監督,支持和保障紀委履行職責。這種體制機制改革既是黨和人民對各級紀委的信任,更是紀委沉甸甸的政治責任。各級紀委要堅持黨委統一領導,更好發揮黨內監督專門機關作用。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
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強化責任追究。反腐敗體制機制改革,一個很重要的方面是理清責任、落實責任。不講責任,不追究責任,再好的制度也會成為紙老虎、稻草人。這次三中全會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