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來,文山州結合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新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順應形勢發展需要,在抓信訪工作的規范性上作好文章。
規范信件管理。信訪舉報件實行統一管理、歸口分流。凡紀檢監察機關收到的信訪舉報件,均送同級信訪室統一登記,由信訪室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進行分流,統一信訪舉報件的入口和出口,做到信訪舉報件不遺漏、不流失。
規范線索排查。案件線索實行逐層移送,集體排查。同級黨委管理干部的信訪舉報件由信訪室登記備案后,移送案件檢查室提出處置意見,再交由案件管理室整理,最后召開案件線索排查會議集體研究。線索排查會議作出的線索處置決定,由案件管理室督促落實。
規范把關程序。按照中央紀委“查辦案件工作以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為主”的要求,加強對信訪初核件的把關指導。同級黨委管理干部和上級要求反饋結果的信訪初核件,由信訪室把關后,送分管領導簽批,報主要領導審核;對下級黨委管理干部的信訪初核件,均由信訪室統一把關。特別是對承辦單位辦結認定為舉報不實而群眾仍反映不斷的信訪問題,則采取協辦和退回再初核的措施,嚴格把關審核,確保信訪初核質量。
規范訴求錄入。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以群眾訴求監督錄入為切入點,扎實做好暢通群眾訴求渠道“五級聯動”工作。對屬本級受理的,要及時錄入,并轉相關部門辦理;對屬下級受理該錄入未錄入的,下發錄入通知書責成及時錄入,并重點督促受理部門按規定時限認真辦理;對不錄入和錄入不及時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規范信訪督辦。信訪工作在做好信訪件收集、分轉、自辦的基礎上,通過電話催辦、發函催辦、協調會辦、提級辦理等方式做實督辦工作。重點抓好五類信訪案件的督辦:領導批示或上級要求盡快報告處理結果的案件;超過報結時限且未書面報告理由的案件;已經報告結果,但經研究認為不能結案,需要補充調查或重新處理的案件;久拖不決或相互推諉,意見不一致的信訪老案;其他需要及時了解查處結果的案件。同時要建立健全信訪督辦件臺帳,逐一盤點銷號。
據悉,2015年以來全州共受理信訪舉報1018件,初核652件,立案387件,其中縣處級11件、鄉科級95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23人,移送司法機關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