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結合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新要求,根據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形勢發展需要,為加強和規范全州紀檢監察機關信訪舉報件的管理,提升信訪舉報件的辦理時效和質量,制定出臺了以受理分流、辦理反饋、跟蹤督查、信訪信息和歸檔管理等為主要內容的《大理州紀檢監察機關信訪舉報件管理辦法》,在信訪舉報件管理中,實行建賬、對賬、查賬、銷賬、交賬“五賬”工作法,進一步促進了信訪件辦理和信訪監督工作的規范開展。
建賬。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各部室、各派出(駐)機構建立接收、移送、報送信訪舉報件的工作臺賬,做到件件有登記、專人專管。
對賬。州縣鄉紀檢監察機關及內部各部室、各派出(駐)機構定期或不定期對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查賬。包案領導和督辦機關不定期開展專項督查和重點抽查,及時發現解決受理、辦理中的問題。
銷賬。厘清責任,對線索清楚、可查性強,有利于增強群眾獲得感的線索優先處置,明確辦理部門、責任人和辦理時限,逐案銷號。
交賬。向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交賬”,壓實“兩個責任”,及時提交辦理專題報告,總結經驗、分析問題、提出建議。
(鄒 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