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來,為提高信訪舉報處置工作效率,減少信訪存量,壓緊壓實基層信訪舉報工作辦理責任,羅平縣紀委監察局嚴格按照紀檢監察機關問題線索處置辦法,認真踐行“日清、周轉、月報、季結”八字方針,規范信訪舉報受理。
當日信訪當日辦理。當日收到的所有信訪舉報電話、信件、督查中發現的問題線索,統一歸口信訪室登記、辦理。信訪室當日提出擬辦意見提交分管領導審批,一般信訪件當日內審批完畢;復雜或涉及縣管科級干部的信訪件,按照相關程序三日內批示完畢。所有信訪件實行“一登記一錄入”,即紙質信訪臺賬登記,同時錄入“信訪管理系統”專網。
信訪批示周內轉交。信訪室接到領導批示的信訪件后,在紙質信訪臺賬注明批辦意見,并在“信訪管理系統”專網打印轉辦單,每周內移送案管室分流承辦單位或部門辦理。對要求初核或者談話函詢的,承辦部門必須在簽收之日起30日內將初核報告和談話函詢情況報告書面回報縣紀委信訪室;未明確具體處置方式的,承辦單位和部門在簽收信訪件后3日內明確處置方式并以書面回報縣紀委信訪室。
辦理情況按月上報。各鄉鎮、縣直單位紀檢部門于每月20日將轄區內信訪舉報件辦理情況統計表報送至縣紀委信訪室。信訪室對信訪件受理、辦理情況進行小結,形成信訪舉報問題線索基本情況報告和分析情況報告,報領導審批后于每月25日前向市紀委信訪室報備。
舉報信件按季“清零”。信訪室每季度與案管室對信訪舉報問題線索進行對賬,將辦理情況錄入“信訪管理系統”專網,并逐一清理,實現“清零”,做到情況清楚、臺賬清楚、對賬清楚。2016年以來,縣紀委信訪室共收到信訪舉報件119件,初步核實14件,談話函詢61件,了解1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