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嚴格按照云南省紀委出臺的《中共云南省紀委監察廳紀律審查工作人員行為守則》中明確提出的紀檢監察干部在紀律審查工作中要嚴守“8項紀律”和“20個不準”的要求,挺紀在前,堅持把紀律審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普洱市從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和人大、政協、財政、稅務、銀監等部門抽調業務骨干,建立了由211人組成的紀律審查人才專家庫,加大紀律審查力度。按照“日清、周轉、月報、季結”線索處置要求,全面清理排查反映黨員干部問題線索,持續加大紀律審查力度,對違紀問題發現一個查處一個。
上半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349件(次),處置問題線索285件。其中,談話函詢119件,初核161件,立案102件122人(其中處級7人,科級30人,立案數同比下降6.4%、立案人數同比增長9.9%),給予黨政紀處分90人。
此外,普洱市紀委還不斷加強對自身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制定了《紀檢監察干部"八小時之外"監督報告制度(試行)》,規定全市紀檢監察干部必須每隔兩個月向所在單位報告一次身體狀況、業余生活情況、社會交往情況、家庭生活情況,違反道德、紀律傾向和家庭重要事項等,進一步規范紀檢干部紀律審查行為,著立破解紀檢監察干部跑風漏氣、壓信不查、以案謀私、辦人情案等“燈下黑”問題。(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