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落實六中全會精神 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劍川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 張銀祿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專門研究全面從嚴治黨的問題,審議通過《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對于全面從嚴治黨制度化、反腐治本,具有重要意義。認真學習貫徹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紀檢監察機關學習貫徹全會精神,關鍵是要以全會精神為指導,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結合實際,奮發進取,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在基層落地生根。
緊扣管黨治黨 強化政治責任
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關鍵是緊緊扭住管黨治黨責任這個牛鼻子,切實解決寬松軟的問題。
落實黨組織主體責任。唯有讓黨組織真正負起主體責任,把“嚴”和“實”的要求滲透到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等方方面面,注重日常、較真叫板,抓在抓小、防微杜漸,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讓基層黨員干部感到“組織時刻在身邊”,全面從嚴治黨才能真正發揮效用。
落實班子成員主體責任。黨組織書記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對本地、本單位的政治生態負責,對干部的健康成長負責。班子其他成員要自覺落實“一崗雙責”,真負責、敢擔當,強化對分管范圍內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讓黨員干部時時感受到紀律的約束。
落實紀委監督責任。紀委承擔著黨章賦予的監督職責,是管黨治黨的重要力量,嚴格執紀是紀委最大的政治擔當。各級紀委(紀檢組)要進一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切實擔負起監督責任,將責任追究“利劍”高懸,以無時不在的壓力督促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強化責任擔當,促進責任層層落實。
不斷鞏固責任落實成果。結合責任制檢查、專項紀律檢查、專項整治等重點工作,把各級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黨組織書記的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的“一崗雙責”、紀委的監督責任傳導到最基層。要建立責任分解、責任傳導、監督檢查、倒查追責的完整鏈條,實現責任“全覆蓋”;要健全督查考核機制,切實防止“制度空轉”、層層衰減情況的發生。
完善黨內監督 加強紀律建設
全面從嚴治黨不只是懲處極少數腐敗分子,而是要用嚴明的紀律、嚴格的監督管黨治黨。維護黨的紀律、加強紀律建設是紀檢監察機關的主業和專責,必須要做好。
把嚴明政治紀律放在首位。圍繞管黨治黨責任、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等,強化對中央和省州黨委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堅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
進一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黨要管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管起,從嚴治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嚴起。要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進一步改進縣紀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會,健全中心組學習制度,使“紅臉出汗、咬耳扯袖”成為支部生活常態,永葆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利器”本色,提高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完善縣紀委常委班子議事決策規則,認真執行“三重一大”事項集體研究決定和主要領導末位發言制,規范決策程序,提高決策水平,努力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局面。
從嚴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重點抓好穩增長、“五網”建設、脫貧攻堅和綜合紀律檢查,重點查處對中央、省州黨委決策部署推諉應付、頂著不辦、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問題,對紀律松弛、作風散漫、工作不落實、履職不到位的單位、部門,嚴格進行責任追究,切實解決基層黨建工作薄弱的問題。
找準職責定位 推進正風反腐
紀委作為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在全面從嚴治黨中要找準職責定位,強化監督執紀問責,認真糾正和嚴肅查處基層貪腐以及執法不公等問題,讓正風反腐給百姓帶來獲得感,厚植黨的執政基礎。
踐行“四種形態”,把作風建設拓展到基層。通過關口前移、抓早抓小,多做日常性、經常性的工作,多開展談話函詢,多采取黨紀輕處分、組織處理的方式,把紀律挺在前面,發現問題就提提領子、扯扯袖子。今年以來,劍川縣通過咬耳扯袖、常敲警鐘的方式,變被動懲治為主動預防,對黨員干部存在的問題早發現、早處置、將“嚴管厚愛”體現到談話全過程。截至目前,全縣共約談188名干部。抓住鄉鎮、基層站所和村組干部,緊盯年節假期等關鍵節點,拓寬監督渠道,嚴防“四風”反彈回潮。對不守規矩、執行不力、責任缺失、紀律松弛等行為嚴格問責,釋放執紀必嚴、違紀必究的強烈信號。
用好“問責利器”,把紀律審查延伸到基層。《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頒布實施,完善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鏈條。各級紀委要用問責這個“利器”,抓住“關鍵少數”,讓“關鍵少數”發揮“關鍵作用”。要進一步強化鄉鎮紀委紀律審查職能,把審查重點下延一級,將查處的重點落實到群眾身邊,發現線索就及時追蹤,嚴肅執紀。要定期不定期曝光典型問題,加強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堅決遏制基層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在這些方面,劍川做了一些探索,制定出臺《劍川縣進一步從嚴管理領導干部的六項制度》《黨政主要領導“四個不直接分管”制度》《劍川縣在重點工作中從嚴管理公職人員的暫行規定》等;結合《問責條例》的貫徹,實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問責、一月一通報機制,先后對33名干部實施了責任追究,通報曝光了11起典型問題,初步實現管住“關鍵少數”,震懾“絕大多數”。
聚焦“六大紀律”,把巡察監督推進到基層。建立縣委向基層開展巡察工作制度,推動巡察監督向鄉鎮和村組延伸。聚焦“六大紀律”,直接沖著問題去,讓巡察成為及早發現各類問題的“千里眼”和“順風耳”。強化跟蹤問效,推動被巡察單位加強監督管理、改革創新和制度建設。對敷衍塞責、責任不落實的,嚴肅追責,更好的發揮巡察的利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