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寧縣把學習貫徹《問責條例》與實際工作相結合,注重學用結合,今年來,先后對13個集體或個人問責。
多渠道傳達“普遍學”。通過采取制定方案、黨課教育等方法,組織全縣黨員干部認真學習《問責條例》。縣委常委會發揮表率作用,把《問責條例》作為學習的重要內容,召開專題會議集中研討。基層黨委(黨組、黨工委)把學習《問責條例》列入中心組學習、“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黨課教育等必學內容,組織黨員干部進行黨紀條規知識測試,讓紀律和規矩入腦入心。
廣泛宣傳“深度學”。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平臺,集中宣傳《問責條例》的主要精神和學習貫徹情況。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抓好基層學習宣傳貫徹活動。利用微信平臺、QQ群、網站等載體,廣泛開展面向基層理論宣講,推動《問責條例》精神進機關、進校園、進社縣、進鄉村、進企業。
部分約談“帶頭學”。把學習貫徹《問責條例》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作為黨員干部約談的重要內容,由縣委負責對部分單位黨委(黨組、黨工委)主要負責同志落實主體責任、學習貫徹《問責條例》等情況提出要求、進行約談;縣紀委負責對部分單位紀委(紀檢組、紀工委)主要負責同志落實監督責任、學習貫徹《問責條例》情況提出要求、進行約談,切實發揮好示范帶頭作用。
全力核查“督促學”。著力強化“監督的再監督、問責的再問責”,在抓常、抓細、抓長上下功夫,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注重日常、敢于叫板,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那些貫徹落實主體責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扎實的,堅決問責,以強有力的問責舉措壓緊壓實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自《問責條例》頒布以來,全縣12名黨員干部和1個單位受到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