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5年9月10日至10月20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對云南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進行了專項巡視,并于2015年11月26日反饋了專項巡視意見。云南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認真對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要求及相關具體問題,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進度,抓好落實。當前,整改落實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
(一)關于“落實‘兩個責任’失之于軟,壓力傳導逐級衰減”的整改情況
1.關于“黨委主動作為不夠”的整改情況。
集團黨委主動作為,切實增強擔當精神,把黨建工作特別是黨風廉政建設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位置,切實加強對落實“兩個責任”的領導和指導。在干部大會、常委會、中心組學習、“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專題研討上反復組織學習中央、省委關于落實“兩個責任”的有關文件精神,重申集團《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實施辦法》和《紀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的內容、方法和要求。集團于2016年1月11日召開黨委工作會議暨紀檢監察工作會議,黨委書記、董事長作了題為《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堅持黨的領導 加強黨的建設 為集團改革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證和組織保證》的黨委工作報告,把履行職責,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對落實“兩個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進一步強化對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和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的檢查考核,對落實責任不力的,務必嚴肅追究責任,層層傳導壓力。
2.關于“履行‘一崗雙責’要求不嚴”的整改情況。
強化“一崗雙責”,切實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2016年1月18日,集團領導班子召開年度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圍繞巡視反饋意見,認真對照檢查個人履行“一崗雙責”存在的不足,主動認領問題,深刻剖析原因,嚴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進一步強化了“抓不好經濟會誤大事、抓不好黨建會出大事”的危機意識,牢固樹立起“抓好黨建是本職,抓不好黨建是失職,不抓黨建是瀆職”的責任意識,切實增強了“一崗雙責”思想和行動自覺。2016年1月11日,集團黨委分三個層面逐級簽訂了責任書,即集團黨委與下級黨委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書,黨委書記與班子成員簽訂“一崗雙責”責任書,班子成員分別與分管單位和部門簽訂責任書。責任書細化了各層級的目標任務,強化了考核標準和要求,做到責任制完全覆蓋、不留死角。同時,集團黨委制定下發2015年度綜合考核通知,將督導各基層黨組織召開年度民主生活會與年終考核檢查緊密結合,要求各級黨組織書記、紀委書記述職、述責、述廉,切實做到黨風廉政建設與生產經營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3.關于“隊伍管理不嚴,對苗頭性問題提醒不夠”的整改情況。
集團黨委堅持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規范干部提拔任用程序,嚴格管理和監督,加強考核、問責和組織處理,進一步加強干部黨性修養和作風養成,培養高素質干部隊伍。規范干部任用程序,修訂集團《中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工作辦法》,加強全面考察,嚴格落實“凡提必核、凡提必查、凡提必聽”工作機制;從嚴管理干部,制定下發集團黨委《從嚴從實管理干部若干規定》、《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實施細則》,修訂完善集團《中層管理人員因私出國(境)證照集中管理辦法》,對干部日常監督管理、履職盡責、問責處理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強化考核,制定下發集團《中層管理人員綜合考評管理辦法》,加強對干部的日??己撕涂己私Y果的應用,對考核末位的進行誡勉談話、崗位調整、降職等處理;加強教育,嚴格按照省委組織部《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要求,對干部出現的苗頭性問題早提醒早教育,堅決克服干部管理“重使用、輕管理”的問題;嚴肅紀律,制定下發集團《嚴禁跑官要官、說情打招呼登記報告制度》,進一步加大對選人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治理力度,使各級管理人員懂規矩、守紀律;加強培養力度,制定下發集團《管理序列后備人才管理辦法》和《管理人員對外交流掛職鍛煉管理辦法》,強化梯隊建設,培養高素質后備管理人才隊伍。
4.關于“廉政機制不夠健全,激勵約束與責任追究乏力”的整改情況。
一是進一步健全完善廉潔風險防控管理機制。制定了集團《廉潔風險防控管理辦法》,以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為抓手,以全面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為依托,圍繞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特別是針對巡視發現的問題,重新認真梳理關鍵業務流程,將管理事項流程化,對重點崗位人員的工作職責和關鍵作業流程梳理出具體廉潔風險點,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加強風險監控和預警處置,通過PDCA循環不斷加強和改進管理,形成覆蓋集團各單位、各部門、各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網絡和廉潔風險防控機制,解決好落實主體責任意識不強、監督執紀乏力、壓力傳導逐級衰減的問題。
二是強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考核追究。修訂完善了集團《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細則考核評分辦法》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細則責任追究辦法》,全面實施量化考核,建立完善二級單位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向集團黨委、紀委述責述廉制度,嚴格對各單位責任制考核的獎懲,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領導班子和成員,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并在集團組織績效、控股企業領導班子及成員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量化扣分,通過強有力的責任追究倒逼責任落實。
三是針對存在重獎輕罰現象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集團《獎懲管理辦法》。堅持把職工的責、權、利掛鉤,充分體現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獎罰分明,明確了年度表彰先進的比例、標準,嚴格審核程序,確保選樹的先進立得住、推得開、群眾公認、標桿作用明顯,懲戒的方式合法合規、形成震懾,進一步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與責任追究機制。
5.關于“紀檢部門‘三轉’不到位,紀委書記兼職多且多數負責(分管)經營工作”的整改情況。
集團黨委切實加強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按照深化“三轉”的要求,進一步明確紀檢監察職責定位,完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制定下發集團《二級單位專職紀委書記提名考察辦法》,規范各二級單位紀委書記的提名考察工作;制定下發集團《二級單位設置專職紀委書記和紀檢監察員方案》,明確規定集團設黨委的14個二級單位設專職紀委書記,在28個二級單位均設紀檢監察員崗位;分步實施,抓緊配齊配強二級單位專職紀委書記。目前昆明機場已配專職紀委書記,同時積極向上級組織部門請示,推進集團紀委領導人員專職專崗。
(二)關于“執紀問責不嚴,對違紀問題處理偏輕,沒有形成有效震懾”的整改情況
1.關于“對有的案件線索調查了解不夠深入”的整改情況。
集團紀委始終把紀律挺在前面,聚焦主責主業,突出監督執紀問責,零容忍查處各類問題。緊扣“六大紀律”、“三類重點人”、“三個時間節點”和“四種形態”,加大問題線索處置及紀律審查力度。對2015年10月以來收到的14件問題線索,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分類處置,其中初核8件、立案3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5人,并將處理結果在全集團進行了公開通報。
2.關于“對一些違紀人員的處理偏輕”的整改情況。
集團紀委對巡視組提出的部分違規違紀人員處理偏輕的問題進行了復核復查,糾正了對2起集團控股企業違規決策處理偏輕偏軟的問題,按程序對2名控股企業負責人分別作出行政免職和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的處分決定。
3.關于“對部分受處分干部的安排使用不夠恰當,存在‘帶病上崗’的現象”的整改情況。
在巡視組指出存在干部“帶病上崗”的問題后,集團黨委高度重視,立即進行了專題研究,對1名干部在受行政警告處分期間安排到另一重要崗位的問題及時進行了糾正和調整。同時,嚴格組織程序,對擬提拔人員認真核查其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及人事檔案的真實性,在考察階段征求紀檢監察部門對人選廉潔從業的情況,防止“帶病提拔”。
4.關于“信訪件的辦理存在應付了事、隨意轉辦的現象”的整改情況。
集團紀委認真反思,強化問題線索管理。健全完善了集團紀律檢查委員會會議制度,強化對問題線索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定期分析研判問題線索的處置情況。對2015年收到的25件問題線索的處置、轉辦督辦、臺帳卷宗管理情況進行了重新梳理,嚴格按照擬立案、初核、談話函詢、暫存、了結五類處置標準進行分類處置,做到線索臺帳分類規范、動態管理、重點清晰、處置意見明確,堅決防止辦理問題線索應付了事、隨意轉辦的情況。
二、廉潔紀律方面
(一)關于“監管缺失,資金管理、招投標、工程項目建設領域存在腐敗風險”的整改情況
1.關于“個別領導人員廉潔自律意識不夠強,存在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利的行為”的整改情況。
強化對各級管理人員和資金管理、招投標、工程建設項目重要崗位工作人員行使權力的監督。制定了集團《關于在監察工作中開展倒查工作的指導意見》,切實按照“三轉”要求改變監督方式,有計劃地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物資采購、資金管理、評審驗收、固定資產處置報廢等事項開展集中倒查和抽查工作,重點核查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職能部門移交以及接到投訴質疑和群眾有反映的項目。制定了《關于強化各類經濟活動中廉潔自律有關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單位工作人員從2016年1月1日起在項目招投標、項目考察、項目評審及項目驗收等各類經濟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形式領取包括評審費、論證費、鑒定費、驗收費、咨詢費、勞務費等報酬費用,以更嚴的要求、更高的標準約束和規范集團各級管理人員和重要崗位工作人員的履職行為。
2.關于“財經紀律執行不嚴,違反財經制度的行為時有發生”的整改情況。
認真開展專項治理,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制定了嚴肅財經紀律專項治理方案,扎實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堅決查處和糾正各種形式的違反財經紀律問題。要求集團各單位自查整改工作結束后,要如實上報自查整改情況,形成自查自糾總結報告,并作出書面承諾。制定下發了《關于嚴肅財經紀律 嚴禁設立“小金庫、賬外賬、賬外資產”的通知》,要求各單位進一步提高認識,嚴禁以各種名目和理由,設立各種形式的“小金庫、賬外賬、賬外資產”。要求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強財務監督管理,嚴格執行集團《預算管理辦法》《銀行賬戶管理辦法》《貨幣資金管理辦法》《資金使用審批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健全“小金庫、賬外賬、賬外資產”的日常舉報制度,結合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強化防治“小金庫、賬外賬、賬外資產”的長效機制。對于涉嫌違紀違規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將對單位負責人及責任人按照黨紀政紀從嚴處理,涉嫌違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修訂完善了集團《發票和收據使用管理辦法》,認真開展2013年至2015年虛假發票自查自糾和專項檢查,對發票和票據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等進行了詳細規定,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開發票和收據行為。不得買賣、轉借發票或開具空白票據;不得介紹他人買賣發票或者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未經稅務機關批準,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發票使用范圍,相關業務部門及業務經辦人對發票和收票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繼續嚴格執行預算管理,強調剛性預算,嚴禁預算外支出。繼續推行資金集中管控,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對收入要全額歸集到集團指定專戶,支出事項按預算向集團申請撥付。嚴格執行資金審批制度,所有支出事項按照審批權限進行。
3.關于“招投標機制不健全,規定實施不夠嚴格,存在應招未招的情況”的整改情況。
健全招投標管理制度,按照國家、行業、地方關于招投標工作的新規定,修訂了《招投標管理辦法》,將所有使用自有資金的項目全部納入招投標管理范圍,針對各類社會服務、金融服務、科技服務、商業服務等4類非工程建設項目的采購流程進行梳理,明確公開招投標、邀請招標、非招標等采購方式使用范圍和條件。針對工程建設招投標項目的招標方案審批核準、信息發布、招標文件制作、專家抽取、評標定標、合同履行等6個環節,明確了62項工作標準,優化10項招標流程、新增14項管理手段。加強招投標管理工作頂層設計,下發了《招投標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強化集團招投標管理委員會對招投標工作的領導,厘清招投標工作管理鏈條,明確職責分工,對招投標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管控。建立完善集中招標管理制約制衡機制,健全監控機制和處罰措施。積極推進項目招投標工作進入行業、省、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針對巡視反饋中提出存在應招未招的情況,對相關人員進行了函詢和誡勉談話。在今后的招投標工作中,集團將嚴格遵照《招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嚴格規范招投標工作,全面推進依法公開招投標,切實做到應招標必招標,應公開必公開。
4.關于“有的工程項目監管不嚴,出現違規轉包的行為”的整改情況。
一是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監管,防止出現違規轉包行為。立即對現行的規章制度進行梳理,查缺補漏。修訂下發集團《工程合同實施細則》《基建財務管理辦法》《工程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管理細則》《造價管理辦法》等制度,強化集團在工程管理、概預算執行、設計變更、全過程造價管理、工程結算、竣工決算等方面的監管力度,促進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確保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投資等目標得到有效控制。下發集團《關于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切實加強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通知》,從13個方面強調和重申基本建設程序的嚴肅性。成立檢查組重點對昆明長水機場、滄源機場指揮部、瀾滄機場指揮部進行了針對工程管理、工程招投標、基建財務、土地手續、轉包分包等5方面專項檢查,檢查昆明長水機場2013-2015年固定資產投資項目400項、大修類項目561項,預算金額40625.62萬元;檢查公開招標項目23項,邀請招標項目181項,下發專項檢查報告1份,提出整改建議25條。檢查滄源機場指揮部各類合同30份,財務單據、憑證35本,下發專項檢查整改通知1份,提出整改建議4條。檢查瀾滄機場指揮部各類合同34份,財務單據、憑證30本,下發專項檢查整改通知1份,提出整改建議3條。對各機場、指揮部提出加強項目管理和落實基建財務管理制度等要求,責成指揮部及時糾正參與分包的錯誤行為,加強支付三方監管工作的力度,確保工程資金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集團將持續對在建工程開展定期不定期的工程管理專項檢查、抽查,堅決杜絕擅自拆分項目、搞計劃外項目、隨意擴大建設項目規模、自行設計變更、違法分包轉包等情況的發生。
二是加強昆明長水機場工程建設管理。昆明長水機場建設指揮部緊緊圍繞嚴格執行工程項目招投標、建設管理、工程結算等各項規定及財經紀律制度、健全廉政風險防范機制、加強對各個工程項目的全程監管等重點,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對照檢查。對建設項目施工管理進行專項檢查2次,組織召開機坪擴建工程變更簽證專題會議3次。理順合同付款及資金支付內部審批流程,將資金撥付審批單由財務管理移交前的多部門簽批統一歸口到指揮部綜合業務部審核、簽批。嚴格控制工程概算投資,推行建管費預算制度,分建設項目對管理費使用進行預算、控制。編制下發《昆明長水國際機場工程建設指揮部關于規范造價送審資料流程的通知》,嚴格造價送審程序,加強對造價咨詢公司的管理。進行全員廉政教育,簽訂關鍵崗位廉政風險責任書,要求全體建設者嚴格遵守廉潔自律規定,指揮部各部門嚴格按照合同規定依法依規辦事,全力打造昆明長水國際機場“優質高效、安全廉潔”的良心工程。
(二)關于巡視組移交事項的辦理情況
1.巡視組移交問題線索和紀檢監察信訪件的辦理情況。
集團黨委、紀委將辦理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和紀檢監察信訪件作為巡視整改重要政治任務之一,采取集中辦理、限時辦結的機制,高效推動處置工作。集團紀委多次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分析線索,根據巡視組提出的分類處置意見,對每一件線索建立專門臺帳歸檔管理,指定專人負責,嚴格按程序辦理,確?!凹兄?,事事有回音”。目前,巡視組移交的3件問題線索和5件紀檢監察類信訪件均已按規定的程序進行了處置,其中初核3件、立案2件、函詢3件、暫存1件、了結1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人,組織處理2人,誡勉談話4人,“一案雙查”追究領導責任1人。集團紀委將深入分析案件發生的根源,督促相關單位逐條整改問題和完善制度漏洞,并對作暫存處置的信訪件實行掛牌督辦,建立銷號制度,定期跟蹤進展情況,確保一旦條件成熟立即開展核查工作。
2.巡視組移交群眾反映個人訴求材料的處理情況。
對省委第二巡視組移交群眾反映的2件個人訴求材料,集團黨委高度重視,職能部門進行了再次深入核實,對群眾反映的訴求、企業的政策規定、前期的處理情況、相關依據等方面逐項進行了細致的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經黨委常委會研究同意,均形成了專題報告。
三、組織紀律方面
(一)關于“‘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嚴格,存在違規決策的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黨委政治核心作用發揮不明顯,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事項研究沒有納入黨委議事范圍”的整改情況。
修訂完善集團“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重點圍繞黨委參與決策、主導用人、保證監督三項職能,切實把充分發揮黨委政治核心作用與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有機結合起來,充分體現黨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支持董事會、經營班子依法行使職權,著力打造決策、執行、監督三大體系,使黨委真正成為法人治理結構的有機組成部分,使黨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組織化、制度化、具體化。以完善黨委常委會議事規則為核心,進一步明確和強調了議事規則、議事范圍、議事程序和議事紀律,凡是涉及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大額資金使用,在提交辦公會、董事會決策前,黨委都召開常委會對擬決策的事項進行討論研究,提出意見建議。專項巡視以來,集團黨委召開常委會7次,對21項三重一大議題進行討論研究,提出意見建議,保證了黨委政治核心作用有效發揮。
2.關于“有的決策調研論證不夠科學,事前醞釀不夠充分,決策前沒有形成統一認識”的整改情況。
強化決策前醞釀準備,嚴格落實調查研究、征求意見、論證評估、集體討論決定等制度環節。做到了凡提交會議集體研究決策的事項,決策前必須做好政策銜接,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內容涉及專業性較強或對集團發展有重大影響的決策事項,會前需進行專家論證、技術咨詢、決策評估等必要的可行性研究論證程序,涉及多個部門的,牽頭部門需事先做好溝通協調工作,涉及組織人事、編制、經費等,牽頭部門需事先同相關職能部門充分溝通,征求分管領導意見,按程序逐級上報,涉及企業改制及經營管理的重大問題、職工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需聽取工會、職工代表大會或以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群眾意見建議。凡是未按上述要求呈報議題的,不但不予受理,還要進行嚴肅批評問責。通過議事規則的健全完善和嚴格執行,班子依法決策、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的能力和水平不斷增強。
3.關于“有的項目決策不慎,投資效益不佳”的整改情況。
加強集團對控股企業資產出讓、轉讓、置換、租賃等行為的管控力度,規范非航控股企業投資行為。制定集團《非航控股企業資產處置管理辦法》,對15家控股企業2011年至2015年資產處置行為進行了全面梳理,對空港百事特、航信網絡、麗江藍天、空港物流、空港旅行社、騰沖火山熱海公司6家企業資產處置行為進行監督、指導。規范各機場經營性資源及非航業務的開發與管理,強化集團對資源的管控力度,特別加強了對土地、廣告等核心資源的掌控力度;建立完善各機場非航資源庫,梳理各機場23項非航資源業務中資源細項800多項;對各機場非航資源的招投標、商業規劃等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制定了集團《經營性資源及非航業務管理辦法》。對集團2011-2015年對外投資、27項對外擔保、8項對外借款、7項股權收購及6項股權處置決策程序及執行結果進行全面梳理,其中對空港房地產向集團借款1200萬元未按時歸還事宜,集團向空港房地產下發了催款通知并要求其及時歸還借款,迪慶觀光酒店因涉及訴訟導致股權處置不能推進事宜,集團配合大股東及其他股東成立了專門的歷史問題處理小組積極推進股權處置工作。
4.關于“部分下屬公司違規決策,管理不善,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整改情況。
一是重新梳理各控股企業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制定、修訂情況,下發《關于要求各控股企業嚴格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通知》,要求集團15家非航控股企業深刻領會“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思想認識,結合內控體系建設,修訂各企業實施辦法完善決策制度。
二是加強非航企業決策監督管控力度,對2015年集團下屬控股企業股東會、董事會266個提案進行審查,出具股東意見48份,并對2011年以來15家非航企業1217個重大事項的決策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對11家控股企業的貸款情況、8家企業的重大資產購置情況、6家企業的資產處置情況、11家企業的重要人事任免情況及5家企業的其他重大事項提出重點關注,并對相關企業提出整改意見。制定集團《非航企業決策管控實施辦法》,完善對下屬非航企業的管理,規范非航企業的投資行為,明確了對非航企業法人治理的決策程序及權限,強化項目決策、投資管控、后評價等方面管理。
(二)關于“選人用人規矩意識不強,制度執行不嚴格,工作不夠規范”的整改情況
1.關于“以黨政聯席會代替黨委常委會討論決定重要人事任免”的整改情況。
集團黨委已立行立改。2015年10月以來,集團有關干部調整方案均提交黨委常委會審議。新修訂的《黨委常委會議事規則》,進一步明確和強調了依據干部管理權限,凡是由集團直接管理的領導人員以及其他經營管理人員的職務調整事項,主要包括集團中層管理人員和下屬企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備人選的確定,向控股和參股企業委派股東代表,推薦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和經理、財務負責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項,必須由黨委常委會集體討論決定。
2.關于“破格提拔偏多”的整改情況。
修訂完善集團《中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工作辦法》和《三級機構管理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完善破格提拔的標準、程序,嚴格控制破格提拔管理人員的數量,認真履行破格提拔使用報批程序,明確規定:破格提拔干部在討論決定前,必須報經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同時,對破格提拔特別優秀干部的條件和標準也進行了進一步明確。
3.關于“民主推薦環節不完善,符合推薦條件對象名單提供不全,參加推薦人員范圍過窄”的整改情況。
完善民主推薦程序,按要求提供符合推薦條件的人員名冊,按要求確定參加推薦人員范圍。在干部提拔、考核等過程中,擴大聽取意見的范圍,2015年12月組織實施的7名中層管理人員任職試用期滿考核中,進一步擴大考察測評參與范圍,將參與范圍由考察對象所在部門,擴大至業務關聯部門,進一步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參與度和公信度。
4.關于“程序倒置,民主推薦放在考察預告之后,個人有關事項審核放在任免決定之后”的整改情況。
規范民主推薦、個別談話推薦、考察預告、民主測評、考察談話等流程次序,并嚴格按程序開展推薦考察工作。制定下發集團《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核實結果處理辦法》,明確組織認定及處理依據,強化查核結果運用。對新提拔中層管理人員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實行“凡提必核”,核實是否有瞞報、漏報的情況,才決定是否任命。在2015年11月組織的昆明機場安檢站副職公開競聘工作中,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對考察人員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進行重點核查,核查結果不影響選拔任用工作的,再提交黨委常委會研究討論。
5.關于“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個別談話推薦和考察談話合并進行”的整改情況。
規范民主推薦和考察程序,根據會議推薦、個別談話推薦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后,報請集團黨委同意,確定考察對象,再發布考察預告,進行民主測評、考察談話等工作。制定下發集團《干部提名推薦暫行辦法》,明確提名推薦的適用范圍、推薦主體、推薦可采取的方式、步驟、標準,以及追責范圍和方式。進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初始提名機制,強化干部推薦責任意識,從嚴選拔干部。
6.關于“人事檔案管理不規范,材料缺失、前后記載不一的情況普遍存在”的整改情況。
規范干部人事檔案管理,下發《關于加強中層干部人事檔案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 》,在前期審核的基礎上,進一步開展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重點對286名中層管理人員的年齡、工齡、黨齡、學習經歷、工作經歷等內容進行核查,尤其注意審核檔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實準確,目前正針對干部檔案信息不準確的情況進行核查整改,對檔案材料缺失的進行補充收集,下一階段將持續完善該項工作;制定下發集團《干部人事檔案管理規定》,進一步加強干部人事檔案規范化管理,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更好地為干部人事工作服務。
7.關于“集團助理崗位的設置隨意性較大,選拔任用程序不完善”的整改情況。
經黨委常委會、職代會審議通過,制定下發集團《副總師及以上崗位設置及薪酬調整方案》和《二、三級機構管理人員崗位退出管理辦法補充規定》,自2016年1月起,33名享受集團副總師及以上崗位待遇的二級機構管理人員,薪酬待遇標準按二級機構正職執行。同時規定,今后新任副總師及以上崗位二級機構管理人員均按編制、民主推薦、考察等程序選拔任用。
四、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方面
(一)關于“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嚴格”的整改情況
一是以踐行“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為抓手,強化黨的組織紀律建設,始終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挺在前面。以“三會一課”、干部大會、直接點名道姓通報、專題警示教育等形式,持續組織廣大黨員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章、《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實施辦法和集團十項措施要求,切實加強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自身建設,進一步牢固樹立“紀”嚴于“法”、“紀”在“法”前的黨的觀念、黨的意識,不斷增強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思想行動自覺。
二是加大監督檢查和明察暗訪力度,嚴肅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違紀違規行為。更加注重抓住“一把手”這個關鍵中的關鍵不放,進一步規范“一把手”職責權限和權力邊界,督促“一把手”在職權范圍內依法依規行使權力;更加注重加強對干部的全面管理,不僅管干部的日常工作、還要管干部的生活交往,不僅管干部的“工作空間”、還要管干部的“自由空間”,不僅管干部本人、還要管干部的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僅管在職干部、還要管離退休人員,使每個干部都納入組織管理,絕不允許出現管理真空、管理空白,絕不允許出現不受管理約束的特殊干部。堅持抓早抓小,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緊盯節日期間公款送禮、違規公車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問題,堅決予以糾正處理。2016年元旦期間,集團組成3個檢查組以“不打招呼、不定時間、不定路線”的形式對集團機關、昆明機場、版納機場、文山機場進行了明察暗訪,并對明察暗訪中發現的個別人員違反工作紀律的問題,向所在單位負責人進行了通報,并責令其整改。
(二)關于“‘四風’問題還有所反映。集團一些部門服務意識不強,辦事效率不高,存在人浮于事的現象”的整改情況
集團機關黨委以解決“不嚴不實”問題和防止“四風”問題反彈為導向,制定下發《關于認真組織開展集團機關作風建設的實施方案》,并于12月29日召開三級機構以上管理人員會議,對開展機關作風建設,堅決整治“四風”,教育引導集團機關人員牢固樹立服務大局、服務基層觀念,主動增強服務意識,提高辦文辦事效率,切實提高服務質量;經常性開展對“四風”問題的專項檢查,集中整治機關人員“庸、懶、散、拖”等問題進行周密安排部署。為堅決防止搞形式,確保不走過場,機關黨委將用2個月的時間,分“開展學習動員,強化思想認識”、“嚴肅查擺問題,羅列問題清單”、“強化問題整改,嚴肅監督問責”三個階段,從“四風”入手,學深學透、抓嚴抓實,嚴肅查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執行力不強、工作不負責”、“工作作風不嚴不實”等作風方面的問題,以啃硬骨頭的精神不斷加大對“不嚴不實”和“四風”問題的整治力度,嚴肅監督問責,徹查整治。確保機關成為引領集團改革發展的一面“旗幟”、一個“標桿”。1月20日前,各部門以《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實施辦法、集團十項措施要求、重溫集團各項管理規章為重點的集中學習已全部完成。第二階段將緊緊圍繞“強化紀律、提高效率、轉變作風”目標,緊密結合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的召開,通過群眾提、上級點、大家幫、問卷查等多種形式全面查擺集團機關黨員、全體工作人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服務意識不強、辦事效率不高、人浮于事等“不嚴不實”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問題。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云南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反映。聯系單位:云南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紀委;聯系電話: 0871-67114936;電子郵箱:yagxsz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