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探索市縣巡察”具體要求以來,德宏州早謀劃、嚴要求、重實效,試點先行,積極探索,自下而上,把開展巡察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具體化,把巡視監(jiān)督的觸角延伸至基層,發(fā)現(xiàn)并推動解決發(fā)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逐步消除監(jiān)督盲區(qū)。
及早謀劃試點先行。如何才能建立完善常態(tài)化監(jiān)督機制,傳導壓實責任,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對各級黨組織存在的問題做到早發(fā)現(xiàn)、早整改?2015年,按照《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及省委有關要求,在隴川縣啟動巡察試點工作。2016年,把瑞麗市增列為試點,繼續(xù)加大探索力度,為全州巡察工作全面鋪開積累經驗、奠定基礎。參照巡視模式,建立起“三個一”巡察機制扎實推進工作。
成立一個領導小組。由紀委書記擔任組長,組織部長擔任副組長,紀委副書記、組織部副部長等為成員,加強對巡察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
制定一個巡察方案。第一次巡察,問題線索復雜能否妥善應對,或者通過巡察不能發(fā)現(xiàn)問題怎么辦?對此,隴川縣一方面科學選擇巡察單位,對全縣近5年來信訪舉報問題線索、作風督查情況進行認真梳理排查,2015年把群眾關注度高、信訪反映問題集中、權力密集的縣住建局、國土局、林業(yè)局、水利局列為首批巡察單位;2016年,又將項目資金集中的民政局、人社局、衛(wèi)計局、扶貧辦確定為巡察單位。另一方面,結合巡察單位情況研究制定巡察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方法步驟、紀律要求等內容,確保工作有序開展。
組建一支巡察隊伍。采取“一次一授權”“交叉負責”的方式,由紀委副書記擔任組長,從紀委、組織、審計等部門抽調人員,建立巡察人才庫,組建5個專項巡察組。同時,堅持任職回避、地域回避、公務回避制度,凡與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存在親屬、同學、曾經同事關系的巡察組人員,都按要求進行回避。
精準發(fā)力務實高效。緊密結合基層實際,聚焦全面從嚴治黨,合理確定巡察內容,創(chuàng)新方式精準發(fā)力,把巡察工作抓實抓出成效。
找準定位有的放矢。緊緊圍繞加強黨的領導這個根本,以“六項紀律”為尺子,既緊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問題,也積極回應基層群眾訴求,重點盯住管錢、管事、管項目等涉及民生事業(yè)的權重部門,以及基層黨員干部處事不公、雁過拔毛、簡單粗暴,在征地拆遷、扶貧惠農等方面以權謀私、優(yōu)親厚友等突出問題。
多管齊下注重實效。確定巡察單位后,即向人大、政協(xié)、督查、組織部、檢察院、信訪、財政、審計等部門征求意見建議,提前了解掌握情況;發(fā)布巡察公告、舉報電話和設立意見箱,開展民主測評及個別談話;檢查被巡察單位近3年的行政財務憑證和部分項目財務憑證,對大額開支費用進行重點審查;抽查核實領導干部的個人及配偶、子女的房產、私車和銀行存款情況。2015年以來,隴川縣累計對巡察單位共發(fā)出測評表198份,開展個別談話321人,走訪了解14家公司和企業(yè)、5個下屬站所聽取基層群眾意見,抽查28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共發(fā)現(xiàn)問題47件。
查小查細發(fā)現(xiàn)問題。某單位辦公室主任對本單位車輛數(shù)量及使用人員不清;某單位設置了簽到冊,但簽到制度執(zhí)行不嚴格,有補簽和代簽的情況……嚴格來講,這類問題多是黨員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執(zhí)行制度不嚴不實、有可能導致違紀違法行為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巡察不放過這些“蛛絲馬跡”,把其作為問題進行研判、反饋,并督促整改。如在某縣直單位開展個別談話時,巡察人員詢問單位車輛情況,說法不一,讓巡查人員馬上警覺起來,經核實,該單位以車輛調配不足為由,違反車輛管理規(guī)定,擅自將下屬單位一名干部的“私車公用公養(yǎng)”。
嚴明紀律真察實改。市縣一級地域小、人情味重,親戚、朋友、同學、同事,大家低頭不見抬頭見,如何破除“熟人社會”的關系網、說情風,真正把巡察的震懾力體現(xiàn)在發(fā)現(xiàn)問題上,是擺在巡察組面前的一個現(xiàn)實問題。
“雙六條”嚴明紀律作風。隴川縣對巡察組和被巡察單位均提出了六條紀律,要求巡察組嚴守紀律、履職盡責,對應當發(fā)現(xiàn)的重要問題沒有發(fā)現(xiàn)的,不如實報告巡查情況,隱瞞、歪曲、捏造事實的,泄露巡察工作秘密的,工作中超越權限,造成不良后果的,利用專項巡察工作的便利謀取私利或者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以及違反巡察工作紀律的其他行為的,一律嚴肅追責問責、依法查處;要求被巡察單位自覺接受、積極配合巡察工作,對隱瞞不報或者故意向專項巡察組提供虛假情況的,拒絕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專項巡察組提供相關文件材料的,指使、強令有關單位或者人員干擾、阻撓專項巡察工作,或者誣告、陷害他人的,無正當理由拒不糾正存在的問題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對反映問題的干部群眾進行打擊、報復、陷害的,以及其他干擾專項巡察工作情形的,嚴肅追責問責、依法查處。為巡察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紀律保證。
直面問題見事見人。派出巡察組的黨組織聽取每輪巡察匯報,研究反饋意見,把問題講透、要害點明,提出明確整改要求。對被巡察單位黨組織的整改措施嚴格把關,對回避問題、敷衍了事,措施不具體的一律返回重寫。
督促整改強化震懾。對巡察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實行專項巡查報告、專項巡查督辦,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提出處理建議,并督促整改落實,對涉及干部違紀案件線索,移交紀律檢查機關審查處理,充分運用專項巡查結果,增強工作震懾力。要求有問題反映的領導干部,在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對照檢查。目前,督促單位限期整改落實問題47件,對2個單位主要領導進行了約談,立案查處正科級領導干部1名。(段濱 楊新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