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德宏州在開展縣(市)巡察試點的基礎上,采取有力措施,認真貫徹落實省委關于在州(市)、縣(市、區)建立巡察制度的部署要求,全面推進州和縣(市)的巡察工作。
州委和5個縣(市)黨委成立了由紀委書記擔任組長,組織部部長擔任副組長的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為開展巡察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巡察工作的日常辦事機構,已明確了專人負責,并配備了相應工作人員。
州委出臺《德宏州巡察工作辦法》,明確了巡察工作的指導思想、職能定位,規定了巡察的范圍內容、組織領導、巡察機構、工作程序、成果運用、服務保障等,州委決定在試點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德宏縣(市)不多的實際,州、縣(市)一體化推進巡察工作。目前已從州和縣(市)相關單位遴選組建了82人的巡察人才庫,組建成立了7個巡察組,組長和副組長由州委相關部門和州紀委派出紀工委擔任實職正處級、副處級的干部擔任,將統一對州、縣(市)黨委管轄范圍內的黨組織開展巡察。
州委常委會已審定通過了首輪巡察工作計劃,將在11月份對5個州直單位、2個縣直單位、2個鄉鎮開展首輪巡察,明年起每年將至少安排3個輪次的巡察。(張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