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陸良縣委第一輪巡察3個組巡察組,采用“一托二”的方式,對板橋鎮、活水鄉、農業局、文體廣電局、司法局、地震局5家單位開展為期20天的首輪巡察工作。
據悉,陸良縣為扎實開展好首輪巡察工作,在縣委召開首輪巡察動員會后,采取四項措施做好進駐前的準備工作。由縣委巡察辦向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審計局、縣信訪局等部門發出征求意見函,收集、了解被巡察單位有關情況,并及時向巡察組進行反饋;向被巡察單位發出《巡察通知書》,就首輪巡察任務、巡察對象、巡察程序、整改落實等事項進行安排部署;召開由被巡察單位主要領導、一名聯絡員、巡察組組長參加的巡察工作部署會,要求被巡察單位在組織領導、辦公條件、后勤保障、準備相關資料等事項做好準備,為迎接巡察組順利進駐奠定基礎;在縣委巡察動員會后,各巡察組及時深入到被巡察單位召開溝通見面會,就進駐事項與被巡察單位進行溝通函接。
按照巡察規定,首輪巡察主要圍繞增強“四個意識”,聯系“四個全面”,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緊扣“六項紀律”,緊盯“三大問題”,緊抓“三個重點”,進一步明確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全面從嚴治黨,進一步發現問題,形成震懾。
巡察動員會由被巡察單位黨委(黨組)書記主持,縣委3個巡察組組長分別就即將開展的巡察工作進行安排,縣委巡察辦負責人到會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被巡察單位黨委(黨組)書記代表班子作了表態發言,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組開展巡察工作,并把接受巡察監督作為尋找差距、改進工作的一項工作抓緊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