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實開展好巡察工作,11月28日,保山市委召開首輪巡察工作動員培訓會議,邀請省委第十巡視組組長李成勇作培訓輔導。
動員會議
會議指出,中央巡視組先后開展了10輪巡視,涵蓋213個地方和單位,發現了一大批違紀違法問題線索,中央立案審查的中管干部案件超過一半的線索來自于巡視。實踐證明,巡視是推進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有效方式,贏得了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擁護,維護了黨的權威和形象,促進了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巡察工作是黨內監督的重要方式,是巡視工作的有效延伸和補充,也是堅持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的重要舉措。
會議強調,各巡察組要堅決落實政治巡察要求,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認真貫徹巡視工作條例和有關黨內法規,要增強“四個意識”,聯系“四個全面”,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緊扣“六項紀律”,緊盯“三大問題”,緊抓“三個重點”,始終把問題導向貫穿于巡察全過程,發現問題、形成震懾。要充分運用各種巡察方式,全面掃描,主動出擊,精準發力,依規依紀履行好巡察監督責任。
會議要求,一是要統一思想認識。各巡察組要深化對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要求上來,敢于擔責,敢于碰硬,切實增強巡察工作成效。二是要做足進駐準備工作。各巡察組在進駐被巡察單位前,要認真學習《黨章》《巡視工作條例》《紀律處分條例》《黨內監督條例》和《保山市巡察工作實施辦法》等,結合實際,細化制定好巡察實施方案。各巡察組會后還要召開被巡察單位見面會,從本周起3天內,陸續進駐各被巡察單位。三是要用好巡察成果。規范巡察權限、規范巡察方式、規范溝通協作、規范線索管理。要把整改的態度和效果等作為處理違紀違規問題的重要參考。
會議還就有關業務知識、巡察工作保密知識等進行專題培訓,以及各巡察組還將分組組織學習討論、研究制定巡察工作方案、了解相關單位和部門有關情況等學習日程。
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被巡察單位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市委巡察辦全體人員,市紀委處級以上干部,縣(市、區)紀委書記、組織部長、分管領導、巡察辦負責人、巡察組組長,從各單位抽調參與巡察工作的人員,隆陽區6個巡察組工作人員參加動員培訓會。(楊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