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一部署,楚雄州委6個巡察組對州科學技術協會、州移民開發局、州人民檢察院、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州殘疾人聯合會、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黨組織開展了巡察,發現問題135個,移交問題線索28個。近日,州委巡察組向首輪巡察的6個單位黨組織反饋了巡察情況,提出了整改要求。《楚雄日報》、州政府門戶網站、州紀委監察局網站等媒體對州委首輪巡察發現的問題進行了詳細公示。被巡察單位受到震動,社會反響強烈。
巡察發現,6個單位黨組織不同程度存在黨的領導弱化,黨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管黨治黨寬松軟;黨建工作薄弱,組織生活不正常,部分黨員不按時交納黨費;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嚴,一些重大事項未納入集體研究;干部選拔任用不規范,領導干部請示報告制度執行不到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存在瞞報、漏報;作風不嚴不實,缺乏擔當精神等問題。
部分單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州黨委實施辦法不到位,有的頂風違紀公車私用,違規使用專項經費購買土特產品,違規發放津補貼、評審費;有的自立名目、自定辦法發放勞務費,超標準報銷市內交通費;有的公務接待不規范,“三公經費”公開不全面,黨務、政務、財務公開不規范;有的落實惠民政策不力,回避群眾上訪,亂收費;有的對來訪群眾不耐心,冷漠、急躁、怕麻煩。
一些單位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不規范,超職數配備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干部長期不輪崗;部分單位管理松散、紀律松弛,監督執紀問責不嚴;有的規避監督,廉政風險防控流于形式;有的單位黨組會經常臨時動議,主要領導“末位表態”制度執行不嚴格,個別領導干部決策“一言堂”、個人說了算;有的執行財經紀律不嚴格,多筆大額工程款撥付未經審批人簽字、無基建專項資金付款審批單,大額資金購置辦公設備未入固定資產賬;有的職責履行不到位,工作出現重大失誤,個別領導干部懶政怠政、為官不為。
巡察組在巡察反饋中要求,被巡察黨組織要認真對照問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責任,細化整改任務,確保兩個月內完成整改。對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將抓住典型嚴肅問責。被巡察單位紛紛表示,將認真對照巡察組指出的問題,逐條逐項抓好巡察整改,確保整改事項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