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云南省怒江州委常委會議審議,怒江州制定出臺《縣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試行)》、《州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副組長提名考察辦法(試行)》、《州管企業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試行)》。
三個《提名考察辦法》是貫徹中央、省委決策部署,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重大舉措。辦法嚴格貫徹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結合怒江實際,緊扣提名考察以上級紀委為主的要求,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相關規定,是全面統籌加強紀檢監察干部的選拔、培養、使用、交流的具體舉措。
三個《提名考察辦法》抓住“關鍵少數”,緊扣“關鍵環節”,對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人選基本條件、人才儲備要求和提名考察程序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提名突出強調人選要政治上靠得住、群眾公認,品行端正、甘于奉獻,敢于監督、善于監督,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表現突出,注重基層工作經歷。辦法規定,要拓寬選人視野和渠道,可以從紀檢監察系統內和紀檢監察系統外提名,既把有經驗、有能力、敢擔當的紀檢干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也要把各行各業的優秀干部匯聚到紀檢事業中來。辦法嚴格規定了提名考察程序,分別明確有關各方面的職責,充分體現“兩為主”的精神。
下一步,怒江州紀委將會同州委組織部,堅決落實黨管干部原則,選準人用好人,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干部隊伍,為全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提供堅強組織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