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開展以來,7大主要責任部門和各州市按照省委要求,從嚴查處領導干部違反“六個嚴禁”行為,重點領域的“籬笆”扎得更緊了。
截至2015年三季度的數據顯示,一批違紀違法分子受到了黨紀、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
緊盯工程建設中容易出現的腐敗問題,省住建廳和相關部門制定下發了涉及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資金管理等方面規定,打牢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的制度基礎。全省共梳理上報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方面的問題174個,其中,給予黨紀處分49人,政紀處分48人,組織處理12人。
圍繞破壞市場秩序和阻礙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重點問題,省國土資源廳提出了15條整治措施。全省共梳理上報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土地征用方面的問題194個,其中,給予黨紀處分20人,政紀處分18人,組織處理32人。全省共梳理上報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面的問題78個,其中,給予黨紀處分5人,政紀處分5人,組織處理9人。
為切實保護群眾利益,省扶貧辦健全完善符合形勢發展要求的扶貧資金項目管理體制,從源頭上理順管理、堵住漏洞。全省共梳理上報嚴禁領導干部違規使用扶貧資金方面的問題22個,其中,給予黨紀處分8人,政紀處分2人,組織處理3人。省民政廳著力規范救災資金分配、救災資金發放程序,健全完善審計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體系。全省共梳理上報嚴禁領導干部違規使用救災資金方面的問題211個,其中,給予黨紀處分8人,政紀處分2人。省人社廳暢通舉報渠道,嚴把政策關和入口關,認真落實問責制度。全省共梳理上報嚴禁領導干部違規使用社保資金方面的問題5個,其中,給予黨紀處分1人。
針對選人用人問題,省委組織部建立完善干部選任體系,集中治理“違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說情打招呼”、“三超兩亂”、“干部檔案造假”、“裸官”、“帶病提拔”、“拉票賄選”等違反組織紀律行為。
按照《關于重申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借機斂財、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有關紀律的通知》等相關制度規定,省紀委省監察廳持續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全省共梳理上報嚴禁領導干部收受“紅包”方面的問題252個,其中,給予黨紀處分91人,政紀處分53人,組織處理1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