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兩辦印發《關于在紀律作風問題專項治理中開展集中整治“不作為亂作為”行為的實施方案》。市委、市政府決定,從2016年3月起至12月底,在全市開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集中整治工作。
明確整治領域。《方案》明確,重點盯住各級各部門在穩增長、滇池治理、扶貧攻堅、招商引資、“五網建設”、維護社會穩定、安全生產、護林防火、臨違建筑整治、換屆工作等方面存在的“不會為”“懶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不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拍腦袋決策,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落實重要工作束手無策,打不開局面,導致重點建設、重大項目和重要投資等造成重大損失;對上級決策部署傳達貫徹不及時、推動落實打折扣、檢查督促不到位,對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敷衍塞責、推諉扯皮;利用職權在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與民爭利、優親厚友等行為,以及執法犯法、暗箱操作、權力尋租;工作作風拖沓、辦事效率低、服務質量差等行為。
堅持問題導向。明確此次整治集中解決四大問題:“思想觀念陳舊、發展理念落后、能力素質低下,工作低標準、創業無實績”等“不會為”的行為和“思想隨波逐流、精神萎靡不振、工作安于現狀,怕麻煩、怕擔責、怕多事,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不想為、不愿為”等“懶作為”行為。著力整治“工作動機不純,混日子、熬資歷、等提拔;工作作風飄浮,投機取巧,不愿盡責,碰到矛盾問題繞道走;工作方式浮躁,搞調研不沉底,做事不靜心,稍不如意就放棄”等“慢作為”行為和“不守紀律、不講規矩,專權弄政、用權任性;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以權謀私”等“亂作為”行為。
分步推進實施。分4個階段進行,持續至12月底。其中,3月至6月為自查自糾階段,作出安排部署,廣泛征集各方面的意見建議,查擺和征集到的問題及意見列出問題清單,提出整改措施,建立自查問題整改臺賬,實行銷號式管理;6月至9月為“回頭看”階段,結合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對照工作目標和專項治理內容,針對問題有具體的整改措施、責任分解、整改時限和工作要求。9月至11月為整改落實階段,11月至12月為建章立制階段。
強化責任追究。暢通群眾舉報和監督渠道,在各級各部門設置“不作為、亂作為”行為投訴舉報電話、舉報網址。加強紀律檢查,由市紀委牽頭組成8個專項紀律檢查組,對各級各單位開展集中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紀律檢查和不定期重點抽查,對集中整治工作中組織不力、敷衍塞責、落實效果不好的,對問題整改不重視、走過場、不到位的,對存在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有責不究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發現和查實存在“不作為、亂作為”行為的黨員領導干部,充分運用“四種形態”依紀依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