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送來慰問貧困戶的100斤大米、200元現金后,我收下準備造冊慰問。過了一段時間,沒人催也沒人問,我覺得天不知、地不知,貧困戶更不知曉,就把慰問物資據為己有了,沒想到違反了相關紀律,受到嚴肅處理。”日前,云南省大理州南澗縣公郎鎮底么村村委會主任羅紅祥后悔地說。
2015年6月,南澗縣紀委收到群眾對羅紅祥的信訪舉報后,立即組織縣、鎮兩級紀委工作人員調查核實。經調查發現,羅紅祥的違紀問題不止一起,并且都是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危房改造戶、低保戶“感謝費”,吃拿卡要,侵占克扣,在群眾中造成了惡劣影響。
經查,在農村危房改造中,羅紅祥累計收受27戶農村危房改造戶1.12萬元、香煙14條;收受1戶農村低保戶香煙1條,甚至將縣委、縣政府慰問兩名貧困戶的100斤大米、200元慰問金也占為己有。
調查中,羅紅祥狡辯說:“收危房改造戶、低保戶送來的煙和錢,當時認為這就是應該感謝我的,因為是我給他們要了分配指標、提供了幫助,收下后我心安理得,不覺得有什么違紀。”
因吃拿卡要、侵占群眾利益,南澗縣紀委給予羅紅祥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隨后,大理州紀委將其作為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在全州通報曝光。(張琮 陳軍)
【執紀者說】
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關乎群眾切身利益。羅紅祥的案例是一個典型,收受困難群眾的好處費、甚至連貧困戶的慰問金都私自克扣,對此必須依紀依規嚴肅查處。我們必須堅決整治吃拿卡要、優親厚友、虛報冒領、侵占克扣等侵占群眾利益問題,以精準“拍蠅”保障精準扶貧,讓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大理州紀委 李光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