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云南省黨政領導班子一把手監督辦法(試行)》工作要求, 加強對“一把手”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近日,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出臺《落實<云南省黨政領導班子一把手監督辦法(試行)>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規定了監督的原則、監督的內容、監督的制度、責任追究等具體措施和要求,核心是加強制度建設。
《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強民主集中制制度建設,健全完善議事決策程序,嚴格執行主要領導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物資采購和工程招投標等制度,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大額資金使用,“一把手”堅持末位表態制,實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不搞個人說了算。要嚴格落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一把手”要以中央《關于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事項的規定》和省委有關要求為準,按時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嚴格執行廉潔自律規定。要嚴格落實專題工作會議制度,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部署安排,“一把手”至少每半年主持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堅持黨風廉政建設專題中心組學習制度。要嚴格落實提醒談話制度,省局黨組書記、局長每半年與班子成員、省局領導每半年與分管、聯系單位的“一把手”至少進行一次提醒談話,了解其廉政勤政情況,提出建議和要求,并形成書面記錄;發現有不廉潔苗頭性問題,應及時進行誡勉談話,必要時,紀檢組監察室、機關紀委及人事部門對其進行談話函詢,要求實事求是地說明問題,及時提醒和教育。要嚴格落實講授廉政黨課制度,加強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切實加強廉政文化建設,“一把手”每年至少講授一次廉政黨課。要嚴格落實述廉述責制度,省局黨組書記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度考核工作匯報會上進行述廉述責,其他班子成員書面述廉述責。要嚴格落實第一責任人制度,要求“一把手”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對黨風廉政建設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對涉及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重大事項,應當及時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黨組成員和省局領導要堅持定期與分管聯系單位一起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督促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加強教育管理監督;進行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時,黨組書記要親自進行動員部署,黨組成員要親自帶隊進行檢查考核;省局黨組要加強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監督檢查,省局黨組書記、紀檢組長每年至少約談一次省局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督促履行主體責任。要嚴格落實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明確“一把手”參加民主生活會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虛心接受班子成員的意見;班子成員既要尊重支持 “一把手”工作,又要認真開展批評,敢于提出不同意見,增強民主生活會的原則性,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戰斗力;省局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和黨組成員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經常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虛心接受監督。
《意見》的實施特別是監督制度的細化,不僅為 “一把手”及班子成員開列了責任清單,而且強化了自律意識和監督意識,推動了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和《云南省黨政領導班子一把手監督辦法(試行)》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