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848件(次),同比上升7.89%;處置線索501件,同比上升72.76%;新立案251件,同比上升21.26%;結案248件,同比上升22.77%,處分各類違紀人員274人,同比上升23.98%;移送司法機關42人;23人因收受紅包及購物卡被查處,涉及金額144.66萬元;問責干部205人,同比上升38.5%。”去年以來,玉溪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持續深化“三轉”,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加大紀律審查力度,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不動搖,紀律審查工作為深入推動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發揮了重要作用。
深化“三轉”不斷適應紀律審查新任務。在玉溪市紀委監察局機關進行了內設機構改革調整,在機構總數不變的前提下,調整后直接從事執紀監督工作的機構達9個,占內設機構數的69.2%,人員由原來的32人增加到40人,占行政編制總數的71.4%,突出紀律審查力量。各縣區積極加強辦案力量,為紀律審查工作奠定了人力基礎。
切實發揮市、縣兩級黨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的職能作用。充實調整協調小組成員,召開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制定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暫行規定,明確成員單位的職責和任務,突出案件線索和案件的移送要求,加強協作配合,形成了紀律審查工作的整體合力。
強化問題線索處置,開展問題線索大起底、大排查工作。去年6月起,率先在全省開展近5年來,特別是十八大以來反映和在紀律審查中發現的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大起底、大排查工作,市、縣、鄉三級紀委共清理排查出問題線索330件,逐一分析研究,嚴格分類處置,立案9件、初核77件、談話函詢74件、暫存24件、了結127件,轉有關部門19件,實現問題線索處置全面“清零”。制定《玉溪市紀檢監察機關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集中管理辦法》《玉溪市紀檢監察機關信訪舉報問題線索“日清、周轉、月報、季結”管理辦法》工作機制,有效規范了問題線索的處置管理。
把握運用“四種形態”落實抓早抓小。圍繞“四種形態”轉變執紀理念和執紀方式,既體現有腐必懲、有貪必肅的堅強決心,又落實抓早抓小、把紀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對嚴重違紀的給予重處分,對輕微違紀的及時處理,對反映性質不嚴重的一般性問題線索和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線索,及時進行談話函詢。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批評教育6人,誡勉談話17人,談話函詢66人,給予黨紀輕處分121人,黨紀重處分134人,組織處理31人。制定了《玉溪市談話函詢工作暫行規定》,認真執行簽字背書程序,嚴格審查個人說明材料。在正黨風、肅黨紀、反腐敗中準確運用好 “四種形態” 。
嚴格程序加強監督。貫徹落實辦案安全工作要求,嚴格落實審查安全責任,加強對辦案措施使用的監督管理,嚴格審批和備案程序,嚴格落實辦案安全責任制。制定了《玉溪市紀委監察局辦案工作點管理暫行辦法》,對辦案點及辦案人員加強管理。保持了辦案安全零事故、辦案人員零違紀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