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6年1月21日至3月30日,省委巡視組對省委省政府信訪局等20個省直單位開展了巡視。近日,省委巡視組向被巡視單位反饋了巡視情況,指出了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以及生活紀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要求。20個單位存在的主要問題:
省委省政府信訪局:重業務、輕黨建,管黨治黨不力,黨建工作薄弱,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意識不強、擔當不夠,推動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主動性不夠。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嚴,黨內組織生活制度落實不到位,班子成員未按規定參加“雙重”組織生活,黨費收繳不規范、不嚴肅。對黨員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監督失之于寬、松、軟,制度、紀律、規矩執行虛化弱化。依法依規處置信訪問題的法治思維不牢,科學統籌和創新能力不足,深入基層、深入實際調查研究不夠,少數干部不在狀態,“庸懶散拖”現象不同程度存在。
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全面從嚴治黨不力、責任擔當不夠,政治意識不強,黨委會行政事務化,“一崗雙責”認識和落實不到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到位,機關紀委力量薄弱,聚焦主業不夠,沒有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完全融入到機關后勤保障服務領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嚴,一些重大事項未納入集體領導和會議研究范圍,黨組織生活制度不規范,對下屬黨組織的指導和監督不到位,黨費收繳不嚴肅。工程建設、物資采購、房產管理、物業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等風險防控制度不健全,監管不到位。創新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不強,工作紀律松弛。
省政府外事辦公室: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黨的建設缺失;對黨風廉政建設重視不夠,規矩意識、風險意識和責任擔當不足;沒有配備紀檢干部,防控制度建設滯后,監督責任缺失。黨組議事規則、“三重一大”制度建設滯后,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到位;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不嚴,干部管理不規范。辦領導自我要求不嚴,未按規定自查清理發放通訊費補貼問題;違反規定接待、贈送禮品、發放補助等問題依然存在。主動服務理念不強,財務管理不規范,對因公出訪監管不力。
省人民防空辦公室:抓班子帶隊伍失之于軟,政策研究指導不夠,行業監管缺失;疏于干部管理,關鍵環節監督薄弱,執紀問責偏弱,“兩個責任”落實有差距;規矩意識不強,存在有禁不止的情況,個別領導不能正視存在問題。議事規則不完善,項目決策不科學;干部選拔工作不嚴謹,基礎工作薄弱,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流于形式。物資采購、工程建設存在自行擴大涉密范圍、隨意追加附屬工程、直接指定公司承建、隨意叫停變更施工單位、向有關公司輸送利益等情況。紀律意識不強,落實“八項規定”精神不嚴,違規接待。政策學習不透,工作情況不清,服務意識不強,工作作風不實。
省政府研究室:黨組對黨建工作重視不夠,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夠到位,落實“主體責任”有差距,抓黨風廉政建設的政治自覺不夠,紀檢監察監督執紀問責力度不夠。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嚴格,有時態度不堅決、處理不果斷,存在議而不決、不了了之的情況;選人用人工作不夠規范,輪崗制度執行不嚴格。財務管理不規范,賬出多頭,審計事項整改不徹底。執行“八項規定”精神不嚴,存在打“擦邊球”、搞變通的情況;少數干部服務群眾意識不強,有的研究成果結合實際不夠、不接地氣;干部職工教育管理失之于寬,標準要求低,督促不力。
省糧食局:黨組在執行國家糧食政策,聚焦糧食流通行業發展上敢擔當、敢作為不夠;“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意識不強,紀檢監察機構監督責任缺失。堅持民主集中制意識不強,有的程序不規范、決策不嚴謹;選人用人工作不規范,存在人崗不適情況。未能及時清理債權債務,部分項目使用隨意,監管不力,存在較大廉政風險和漏洞。領導班子成員幫助基層解決實際問題,推動基層糧食工作辦法不多。下屬企業改制運作遲緩、工作滯后。
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力,落實整改要求不到位,轉變職能、簡政放權不到位。落實“兩個責任”有差距,黨組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不力,紀檢監察力量弱化,聚焦主業不夠,對少數干部違紀問題查處不嚴,執紀問責失之于軟;廉政風險防控制度措施不完善,對重點環節、重要部門和關鍵崗位監管不力。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嚴,干部素質提升不夠;行政審批和執法缺乏有效監督制約機制,對中介機構缺乏有效監管,機關與下屬單位存在利益關聯,有的下屬單位財務管理不規范;行政執法不嚴,工作作風不實,存在“躲、推、拖”現象。
省體育局:機關干部在體育競賽、活動中領取補貼,違規發放獎金和津貼補貼;紀檢監察力量不足,執紀不嚴,監督作用發揮不到位。干部選拔任用把關不嚴格,干部輪崗交流制度落實不夠好,教練員和運動員選拔使用及下屬單位招錄人員不規范。賽風賽紀問題仍然嚴峻。國有資產管理混亂,大宗物資采購、工程建設、財務管理、體彩公益金管理、比賽獎金發放等資金使用風險隱患突出。個別班子成員作風松散,少數機關干部工作不在狀態,有的下屬單位干群關系緊張,“慵懶散”問題依然存在;創新不夠。
省統計局:黨組核心領導作用發揮不充分,主動謀劃、通盤考慮不夠,對數字違法案件查處問責不嚴;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到位,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落實不力,好人主義思想突出,表率作用發揮不好;黨建工作責任制沒有壓緊壓實。貫徹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班子整體合力和凝聚力不強,執行干部政策不嚴格。廉政風險防控體系不健全,管數、管錢、管物等領域運行機制不夠科學、監管機制不完善,機關公務接待不規范。工作作風不實,抓落實跟蹤問效不力,基層基礎建設比較薄弱,對干部職工利益訴求回應處置不及時。
省農業科學院:黨委把方向、議大事、管全局的核心領導作用發揮不明顯,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到位,重業務、輕黨建,部分黨員干部規矩意識淡薄,執行政治紀律不嚴。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嚴,班子整體合力不強;選人用人問題突出,存在“近親繁殖”現象。少數領導干部為官不正、為政不廉的現象仍然存在;一些重點領域權力尋租、利益輸送的隱患較大,基礎設施建設、重大工程項目的決策、審批和實施不規范、不透明,監管缺位失位現象突出。盲目鋪攤子、上項目,擠占挪用巨額科研經費搞基建;存在不敢擔當、不負責任的情況。
省政府僑務辦公室:領導班子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領導不重視、制度不完善、考核針對性不強。紀檢監察部門監督責任落實不力,對項目申報、資金審批、項目實施、資金使用、財務管理等重點環節監督不到位。黨組織建設存在薄弱環節,組織生活不規范、支部組織機構不健全。組織紀律執行不嚴,存在個人申報事項不實、擅自改動個人檔案的現象。黨組“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不到位。僑務工作方法創新不夠、辦法不多,涵養僑務資源、僑務捐贈、招商引資等項目缺乏有效監管機制,歸僑僑眷身份確認事項不規范、不嚴謹、責任落實不到位。
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黨的領導弱化,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要求不力,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缺失,機關處室多年未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局屬總公司多年未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紀檢監察部門力量分散、兼職較多、不能聚焦主業,執紀問責偏松偏軟,對重要崗位、重要環節、重點人員風險防控不到位。2名局領導、5名處級干部違紀違法近年被查處。重經濟指標、輕黨的建設,組織建設滯后,核心領導和戰斗堡壘作用弱化,黨建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干部工作不實,選人用人失察,日常教育監督缺失,裙帶關系現象突出。違反程序盲目決策、轉讓股權,國有資產虧損、流失嚴重;部分班子成員違反規定兼職領取薪酬;離退休干部反映的較多問題未得到解決。
省政府法制辦公室:思想認識不到位,對“兩個責任”認識不清,片面認為部門職能單純、不具備風險隱患;黨組沒有扛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體責任;不重視黨建工作,不研究組織建設,干部隊伍配備弱化;紀委職責錯位,監督責任不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落實不嚴,未經黨組研究決定大額資金使用;組織人事紀律執行不力、議事回避制度落實不嚴;干部日常管理不嚴、存在違紀違法行為。違規發放法律顧問報酬;圖書出版存在無黨組會議記錄、合同不規范、合同與發票不對應、定價與發票不對應、稿酬不入賬若干問題。
省招商合作局:黨組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認識有偏差,從嚴治黨不力,2名班子成員違紀違法受查處。紀委監督責任缺失,執紀力量薄弱,聚焦主業不夠。“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不嚴,主要領導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末位表態制落實不力。干部人事工作程序不規范,研究干部輪崗交流事先無方案、人事部門無匯報、由局黨組主要領導直接說明后黨組成員順序表態同意。違規調整發放招商引資獎勵經費;數十個建設項目未按規定公開招投標,其中部分項目涉及金額較大;存在違規擠占項目經費、財務報銷不規范、接待費和會議費支出不嚴等問題。
共青團云南省委:黨組核心領導作用發揮不夠,“機關化、行政化、貴族化、娛樂化”問題不同程度存在。紀檢監督責任履行不到位,日常監督存在盲區,對直屬單位監管不到位。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研究問題聽取部門意見不充分。違規選拔任用多名干部,干部隊伍建設監管不力,干部人事檔案管理不規范。團的基層組織建設存在“松癱軟”現象,團員意識淡漠。違反財經紀律報銷大額資金;資金管理不嚴,違規使用基金會大額資金;對下級團組織廉潔紀律宣傳、監管不到位。工作紀律執行不嚴,工作重布置輕落實。
省社會科學院:黨組核心領導作用發揮不夠,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員管理教育不嚴,個別黨員干部黨性觀念、紀律意識不強,泄露國家機密、違法犯罪。基層黨組織建設薄弱,“重科研、輕黨建”,黨組織生活不健全,部分科研人員不重視政治學習。黨組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黨風廉政建設任務分解、細化不夠,措施針對性、操作性不強。紀檢監督力量薄弱,工作關系不順,監督執紀問責偏軟,權力運行和制約監督機制不健全。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到位,黨組會、院長辦公會、學術委員會職責不清。違規任用干部、干部檔案不規范。廉潔紀律教育不實、措施不力;科研經費管理不嚴、使用嚴重失真;工作合力不夠、氛圍不好,管理松散,工作紀律松弛;學術休假依據不充分。
省文史研究館:黨組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視不夠,重業務工作,輕黨風廉政建設;黨的建設存在薄弱環節,黨的思想建設不力,學習教育制度化、規范化不夠,黨組號召力、凝聚力、戰斗力、執行力有待加強。紀檢監察機構不健全,無專職紀檢工作人員,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缺乏針對行業特點的黨風廉政建設規章制度。干部管理教育不嚴格,機關“慵、懶、散”問題依然存在;緊密聯系、主動服務館員不夠,發揮館員作用不充分。
省供銷合作社:黨組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履行不到位,對社屬企事業單位監管不夠,項目資金重審批、輕監督管理,基層虛報、套取、挪用、滯留和違規使用項目資金等違紀違法行為時有發生;對第三方經濟責任審計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落實不到位,監事會形同虛設,社有資產存在流失風險。紀檢監察機構不健全,監督力量薄弱;聚焦主業不夠,監督執紀問責偏軟,對一些反映強烈的問題未能及時查處。黨建工作逐級弱化淡化,對機關和下屬企事業單位黨建工作領導不力;“三會一課”制度執行不到位,“兩委”班子換屆不及時;部分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班子配備不齊,政治紀律松弛。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嚴,黨組班子成員之間溝通不暢,黨組會議與行政會議職能不清。干部人事工作不嚴格,選人用人視野不寬,干部考察不全面,調整醞釀不充分,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不嚴肅。執行廉潔紀律打折扣,辦公用房租金進行賬外使用,下屬部分企業項目實施未按規定招投標。工作作風不實,深入基層不夠。
省有色地質局:黨委履行主體責任不夠,黨內政治生活制度不完善,黨委核心領導作用發揮不好,黨建工作措施乏力,黨委執行黨的紀律有差距,對領導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寬、松、軟。紀委執紀監督問責不力,“三轉”不到位,深化、聚焦主業不夠;紀委書記、紀檢監察干部多為兼職,紀委監督作用逐級弱化;對重要部門、重要崗位及腐敗問題易發、高發點的監督執紀問責缺失。部分國有礦權處置未嚴格執行評估和招、拍、掛規定;下屬單位工程招投標不規范,存在廉政風險隱患。違規配發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獎金;存在公車私用、違規占用居民公共空間等問題。
省移民開發局: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重業務輕黨建、重布置輕落實;個別班子成員不敢擔當、工作消極,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存在錯誤認識。紀檢組長分管機關黨委工作,聚焦主業、落實“三轉”不到位,未能有效破解對州(市)、縣(市區)移民局在移民工作中重要環節的風險防范問題;州(市)、縣(市區)移民局腐敗問題易發高發多發。部分縣級實施的移民項目資金被挪用、擠占;扶持資金違規或不規范使用;項目變更頻繁,增資金額較大,“三邊工程”問題突出,廉政風險隱患極大。干部輪崗和交流機制不完善,部分領導干部、重要崗位長年不輪換。出臺政策不嚴謹,增加了移民工作難度。少數班子成員主動作為、大膽負責、勇于擔當精神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