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財政廳為加強“五一”、端午期間作風建設,召開全廳副處級以上干部會議,對加強作風建設和嚴格遵守紀律提出明確要求。同時,向全省財政部門印發通知,要求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
通知指出,全省各級財政部門黨組(黨委)要從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高度,重視“五一”、端午期間的作風建設工作,始終堅持嚴明紀律要求,嚴格監督檢查,嚴查違紀行為,嚴肅責任追究,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實施辦法和省財政廳黨組有關要求,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堅持不懈抓好作風建設。
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黨組(黨委)把作風建設與財政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不斷深化和鞏固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取得的成果。要進一步嚴明黨的紀律,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嚴格遵守廉潔自律準則和紀律處分條例,認真執行財政部黨組制定的財政工作人員“十個嚴禁”和廳黨組制定的節日期間“六個一律不準”等相關禁止性規定。要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教育和引導黨員嚴守黨的紀律和作風建設各項規定,增強執行紀律規定的自覺性和堅定性,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切實做到紀律要求傳達到位、學習貫徹落實到位、思想認識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要認真執行領導干部值班帶班巡查制度,確保各級財政干部堅守崗位,認真履職,扎實高效做好財政保障和服務工作。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嚴防財政資金閑置沉淀;加強財政監管,對違規使用財政資金的問題要依照相關規定予以查處和追繳,確保省委省政府穩增長開好局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通知強調,全省各級財政紀檢監察機構要認真落實監督責任,對“五一”、端午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作風建設規定的問題,特別是隱形變異“四風”問題要嚴查快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四風”問題反彈,有效遏制“四風”問題蔓延。同時,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實行“一案雙查”。對財政系統出現“四風”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等作風建設規定問題、造成惡劣影響的,堅持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一起追究,領導責任和黨組織的責任一起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