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麗江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下發的《關于在全市開展堅決糾正和防止“不作為、亂作為”問題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動全市黨員領導干部思想作風大轉變、工作激情大提振、行政效能大提升,推動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麗江市紀委近日印發《全市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堅決糾正和防止“不作為、亂作為”問題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開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集中整治工作,為保障全市實現脫貧攻堅任務、服務穩增長跨越發展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通知要求各級紀委(紀檢組)要充分認清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貫徹落實好通知要求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加強組織領導,整合監督力量,暢通監督渠道,既當“監督員”,又當“自檢員”,充分把握和運用好“四種形態”,切實抓好監督執紀問責等各個環節,大力整治慵懶散混現象,嚴肅問責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的黨員干部。專項整治工作以堅決糾正和防止“不作為、亂作為”突出問題為重點,重點治理四類突出現象:一是“不會為”的問題;二是“懶作為”的問題; 三是“慢作為”的問題;四是黨員干部不守紀律,專權弄政、用權任性;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徇私枉法、以權謀私等問題。
該市紀檢監察機關將暢通投訴渠道,積極接受群眾監督,及時受理黨員干部關于“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的舉報。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照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快查快處,對問題突出,影響惡劣的典型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點名道姓通報曝光。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使干部對黨紀法規產生敬畏之心。對“不作為、亂作為”問題整改工作組織不力、敷衍塞責、落實效果不好的,約談誡勉“一把手”;對問題整改不重視、走過場、不到位的,對存在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有責不究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黨委(黨組)主體責任、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和有關責任人責任。對發現和查實的“不作為、亂作為”黨員領導干部,充分運用“四種形態”依紀依規嚴肅處理。(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