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級農村勞動力轉移農機操作手培訓班培訓經費支出與實際支出不一致……”通過富寧縣開展首輪巡查工作結束后,涉及縣農廣校的一條問題線索進入了縣紀委的視線。
辦法出臺。2015年4月,《富寧縣黨風廉政建設巡查工作辦法(試行)》出臺。5月,該縣制定巡查方案,抽調3名縣處級干部分別擔任3個巡查組組長,包括縣農科局、交通局和洞波鄉等6個單位在內的部門和鄉鎮,成為了該縣首輪巡查工作確定抽查的單位。
2015年5月至7月,3個巡查組按照縣委部署,采取公示公告、征求意見、問卷調查、走訪單位、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查閱資料等方式,以發現問題和線索為導向,真刀真槍開始首輪巡查工作。
發現線索。進駐縣農科局的巡視組在查閱財務賬目支出的憑證資料時,發現一筆關于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班的相關支出憑證里出現了多張發票都是國稅局的代開發票,所開內容諸如租賃、肉、菜等,且出現一張金額較大的發票分別在多個項目中分列支出,支出數字核對起來很費力。
盡管如此,越是難以查核的數字,越是讓巡查人員嗅到問題的“氣息”。果不其然,通過對項目支出內容的摸查、跟蹤,隨著對該培訓項目的深入了解,“虛列、套取”的字符不斷在巡查人員的腦海中浮現,這一問題被工作人員記錄了下來。
調查處理。2015年9月起,該縣紀委在受理該問題線索后,開始對反映問題進行核實,通過調查發現該縣農廣校在2014年7月舉辦農機操作手培訓班后,12月,縣農廣校校長呂某安排財務人員到縣農科局報銷相關費用,支出的項目和發票存在虛報套取行為。
調查組在查閱相關財務憑證的過程中發現,舉辦培訓班所列支出除了教師講課費、食宿費和教材耗材費用等發票支出以外,還出現了一份參訓人員每人領取同等補助資金的花名冊,辦案人員算了一下,金額正好就是上級下達培訓項目資金總數,這份花名冊上還有參訓人員的簽名和手印。辦案人員就疑惑了:這個培訓項目到底是直接發放補助資金,還是由工作人員統籌組織后支出各項費用的呢?又是發票又是花名冊,豈不是重復嗎?
通過調查證實,這份發放補助的花名冊并沒有實際發生,實屬偽造補助發放花名冊套取資金。幸好農廣校的工作人員確實到村寨組織村民開展了技術培訓工作,也實際產生了相關費用的支出,虛列套取的資金僅是其中的部分資金。因查處及時,虛列套取的資金也沒有被挪作他用,僅僅是由財務人員保管在單位的保險柜內。在調查期間,涉案人員已及時把虛報套取的資金上交了縣級廉政賬戶。
2016年5月,該縣紀委給予涉案的縣農廣校校長呂某黨內警告的處分,對違規套取的違紀資金予以收繳國庫。巡查的有效開展,避免了問題的進一步惡化,既教育挽救了黨員干部,又及時挽回了國家資金的損失。(閉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