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理市出臺教師改進作風“八個堅持、八個克服”規定,要求全體教師嚴格遵守,當成新“守則”,以此加強廉政自律,提高教學質量,促進作風轉變。
《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訂立,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糾正“四風”工作要求的具體化。規定的內容為:堅持出勤考核制度,克服缺勤遲到現象;堅持良好工作狀態,克服作風渙散現象;堅持樹立良好學風,克服不學厭學現象;堅持樹立良好會風,克服行為自由現象;堅持良好校園文化,克服不良行為現象;堅持高效勤儉辦事,克服拖拉奢侈現象;堅持通訊工具暢通,克服聯絡不暢現象;堅持崗位責任落實,克服工作漂浮現象。
同時,《規定》明確抓落實的具體措施,要求各校把教師改進作風“八項規定”、“糾正四風”規定納入教師作風考評,并經常性地對教師進行提醒教育,督促教師帶頭規范一言一行,做到令行禁止。
目前,全市各學校對《規定》進行了系統宣傳,組織了專題學習,廣大教師自覺地把規定當成“守則”,紛紛作出改進作風、加強廉潔自律的承諾。( 杜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