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云南省龍陵縣相關部門成立督查組,對基層單位是否存在濫發津補貼、公款送節禮、違規公款吃喝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進行督查。圖為近日,督查組到縣國稅局查看各單位開具發票情況,了解是否存在違規發放福利等頂風違紀行為。 邱蕾 馬斯婷 攝影報道
“文山市新平街道辦事處新平壩社區黨委原書記王建勇,未經請示,使用社區征地補償款,組織社區干部和居民小組組長及家屬58人(其中涉及公款旅游45人)分別到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安徽等五省市旅游,共計花費公款11.32萬元;多次挪用公路建設項目補償款累計18.79萬元,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日前,云南省紀委官方網站通報了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此為其中一起。
“點名道姓通報曝光,持續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確保壓力傳導到每名黨員干部,防止產生‘破窗效應’。”云南省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孟端平表示。
云南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聚焦“四風”突出問題,主動出擊,把作風建設抓到底。今年1至4月,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24起,處理黨員干部160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22人。
緊盯節點,正風肅紀不松勁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組織57個督查組深入449個機關單位、部門和鄉鎮以及景區、酒店、餐館、超市等場所119個開展專項督查和明察暗訪,共發現問題25個,對4名主要領導進行了約談。
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今年春節期間組織17個作風紀律監督檢查組,共檢查195個單位、19個鄉鎮、200家餐飲場所、2家快遞公司、16個娛樂場所、16個年貨銷售點、2家煙花爆竹銷售公司,問責干部12人。
……
云南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盯重要節點,把重拳整治“節日病”作為糾正“四風”的突破口,監督執紀的“螺絲”越擰越緊。
“通過警示提醒、劃出紅線、嚴明紀律、查處糾正,一個節點一個節點地抓、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解決,連點成線,持之以恒,切實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云南省紀委副書記楊玉清表示。
今年“五一”前夕,云南省紀委制定下發了《關于2016年“五一”、端午期間加強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按照省委“六個嚴禁”要求,部署整治違規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禮、公車私用、濫發津補貼和福利等問題專項行動。據統計,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組織明察暗訪組1249個,組織專項檢查組782個,組織隨機抽查組722個,檢查單位1.1萬多個,發現問題線索193個,處理問題線索172個,正在核實和處理21個。
此外,云南省紀委監察廳還在官方網站上開設了“曝光臺”專欄,對踩“紅線”、闖“雷區”者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形成強大的警示震懾作用。去年以來,“曝光臺”專欄發布全省各地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通報64期,通報典型問題291起,以平均每周一期的節奏,使通報曝光形成常態。
瞄準病灶,重錘狠敲不手軟
臨滄市臨翔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胡興澤在操辦其子婚禮過程中,超出事先向組織報備的宴請范圍和桌數,宴請管理對象參加婚禮并收取禮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祥云縣水務局原副局長潘新武,在擔任祥云縣水務局副局長、縣品甸海加固擴容工程管理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利,數次收受他人送給的現金共計3.5萬元,受到留黨察看兩年、撤銷行政職務處分……
瞄準病灶,做到露頭就打、重錘狠敲——這是云南省聚力糾“四風”的另一個側面。
云南省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狠剎“四風”,從“細”處著手、“實”字著力,集中整治收受紅包禮金、違規公款吃喝、公款送禮、公款旅游等方面的突出問題,讓頂風違紀者付出代價。如制定下發了《關于規范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明確規定領導干部除婚喪嫁娶外,不得以子女升學、建房喬遷、工作變動、慶生祝壽等名目宴請親戚以外的人員;辦理婚喪嫁娶事宜嚴格按照嚴禁用公款送禮,嚴禁收受、索取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財物等“九個嚴禁”要求執行;對違反《暫行規定》的堅持從嚴查處。今年,全省共查處黨員干部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問題13個,處理13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2人。此外,采取開展自查自糾、重點抽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對主動送、被動收、借機斂財等各類收送紅包禮金行為進行專項整治,據統計,今年以來全省共查處黨員干部收送紅包禮金問題27個,處理42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9人。
今年以來,云南省還查處違規公款吃喝4起,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人;違規公款國內旅游8起,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2人;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7起,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2人;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37起,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7人;其他問題8起,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人。
傳導壓力,責任追究不含糊
“作為一把手,應當帶頭執行黨規黨紀,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切實擔負起抓班子、帶隊伍、管黨風、嚴紀律的重大責任……”談起因下屬違規使用項目前期經費購買茶葉、大米等土特產和香煙用于部門往來接待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事,勐海縣工業信息化和發展改革局局長王馗是真“長記性”了。
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云南省在堅持從嚴查處無例外的同時,還堅持“一案雙查”,對“四風”問題突出、發生頂風違紀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既追究直接當事人責任,又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層層傳導壓力。
為強化責任追究,云南省出臺了《加強作風建設問責辦法》,對不及時主動糾正本單位、本部門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而被上級機關查處的單位、部門的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進行問責。記者從云南省紀委獲悉,今年第一季度,該省共對58名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未能防止下屬出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領導干部進行了責任追究。
與此同時,云南省委堅持以上率下,以督促落實主體責任為重點,深化約談問責和述廉述責工作。今年2月22日,云南省委針對省委巡視組2015年巡視期間發現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約談了6名省直部門黨組書記和紀檢組長,督促整改。去年,云南省出臺了《關于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的意見》,在全省全面推行述廉述責制度,實行一把手公開述廉,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其中重要內容,督促領導干部真正擔負起主體責任。
“只有層層傳導壓力,才能產生強大震懾,營造不敢腐的氛圍。”云南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說。(楊大慶 邱蕾 施萃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