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保山市嚴格談話函詢線索處置方式,做到既“應談盡談”,又嚴防“以談代紀”,切實筑牢管黨治黨的紀律防線。
做到應談盡談。堅持把約談函詢作為實踐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的重要手段,對反映性質不嚴重、情節輕微的一般性問題,反映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多次反映、但內容籠統的問題等適宜采用“第一種形態”處置的,堅持以談話函詢的方式,及時給予教育、提醒和幫助,做到應談盡談,使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今年1至5月,全市共進行談話函詢79人。
嚴防以談代紀。嚴把紀律標尺,絕不用談話函詢來代替黨紀輕處分,絕不對嚴重違紀輕處分,絕不把涉嫌違法當作違紀來處理,嚴格對照“六大紀律”要求,一把尺子量到底,對違紀問題露頭就打、動輒則咎、一寸不讓。今年1至5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332件(次),立案審查105件117人,審結81件,給予黨政紀處分98人,其中輕處分60人、重處分38人、移送司法機關6人。
規范工作程序。堅持嚴格標準、規范程序,出臺《關于規范談話函詢辦理工作的暫行規定》,實現談有依據、做有遵循。建立健全問題線索集體排查制度,嚴格對照“五類”標準采用相應方式處置,堅持用紀律尺子全程衡量談話函詢工作,確保談清談透問題,防止一談了之、談而不核、以談代查等現象發生。(左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