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各級黨委試行個性化責任清單,改變過去千篇一律的責任書包打天下的狀況,切實擔負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個性清單,壓實責任。昆明市委出臺落實“兩個責任”的“1+7”制度體系,細化明確市、縣、鄉、村四級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和各級紀委的監督責任。市委領導班子主體責任5類30項和黨委書記責任11項。市紀委監察局領導班子監督責任6類30項。將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細化明確到市、縣、鄉、村四級黨組織和各級紀檢監察機構,形成了責任明晰、層級清楚、考核嚴格、追究嚴厲和領導掛鉤督導的完整制度鏈條。建立廉情分析制度,定期對信訪舉報、紀律審查、問責處理等情況進行分析研判,查找問題根源,關口前移,實施防范。同時建立了責任分解公示、實行簽字背書、定期提示督辦、定期廉政約談、日常巡查監督、嚴格責任追究等作為保障措施。
常委考核,結果運用。市縣鄉逐級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確保黨風廉政建設決策和部署得以貫徹落實。市委主要領導與全市103家黨組織負責人簽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14個縣(市)區委書記與轄區內各鄉鎮(街道)黨委負責人,各鄉鎮(街道)黨委負責人與村級黨組織負責人,市級各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與下屬單位、機關處室負責人逐級簽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切實將責任和壓力傳導到基層。定期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半年抽查工作,連續六年由黨委常委帶隊開展年終考核。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考核被評定為基本合格的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督促抓好整改并組織復查驗收。傳導壓力,著力解決“上熱下冷”問題,全市268名正科級以上干部完成述責述廉和民主測評工作。把檢查考核結果作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列入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重要內容,“考”出落實主體責任的源動力。對不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導致不正之風長期滋長蔓延,或者出現重大腐敗問題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的,實行責任倒查。實行“一案雙查”制度,在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的同時,一并調查發案單位“兩個責任”是否落實到位,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問。
咬耳扯袖,報備函詢。市委主要領導帶頭履行主體責任,深入9個縣區約談70余名縣級領導班子成員,聽取各單位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指出了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要求等。市縣鄉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抓好業務工作的同時,切實抓好分管范圍內反腐倡廉工作,發現和糾正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咬咬”耳朵,扯扯袖子,不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更不能哄著、護著。針對問題線索,注重抓早抓小、抓細抓實,通過交流工作、了解情況、提醒告誡等不同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談心談話,提醒黨員干部忠誠履職、廉潔自律,做到在位不擅權、位重不謀私,強化黨員干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促使其心有所戒、行有所止。被談話函詢對象的整改措施須向紀委報備。
專項整治,高位推動。強化組織領導,在全市深入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即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土地征用、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嚴禁領導干部違規使用扶貧救災和社保資金、嚴禁領導干部收受“紅包”、嚴禁違反黨的組織人事紀律。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積極支持紀委嚴肅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民生資金、“三資”管理、征地拆遷等方面違紀問題。以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為重點,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有貪必肅,持續高壓反腐。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好談話函詢、警示、組織處理以及紀律處分等工作。今年以來,全市共查處“四風”問題67個,追究責任人122人,其中黨紀處分26人,政紀處分7人,問責90人;其中縣處級干部14人,鄉科級干部37人,其他人員70人。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受理信訪舉報764件,處置問題線索428件,談話函詢324人,黨政紀立案158件,其中縣處級人19人,處分113人,嚴重違紀涉嫌違法黨員干部移送司法機關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