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后悔了。如果人生能夠重來,我不要錢,我要家,我可以粗茶淡飯,只求能和妻兒平凡相依、平安相伴。”鐵欄里的男人,曾經是一個傲然挺立的漢子,如今在身陷囹圄之時淚流滿面地懺悔道。
時間回到2014年5月,龍陵縣紀委收到了“平達鄉財政所統管會計楊連維挪用、貪污財政所公款377.5萬元”的案件線索。
如此巨大的違紀金額,其違紀對象是一名臨時的基層財務人員,我始終難以想象是什么樣的膽量讓他將黑手伸向巨額的公款,他是一名黨員,他的黨員意識去哪兒了?又是怎樣的監管那么無力,讓他輕而易舉就能挪用、貪污公款377.5萬元?帶著這些疑問,我與調查組一起對此案展開調查。
調查組兵分兩路,我與主任一組到看守所進行談話調查,另一組到平達鄉財政所進行證據材料收集。
看守所的戒備森嚴總讓人有點喘不過氣來,看著鐵欄對面的楊連維,花白的頭發、盡顯滄桑的容顏,這已然不是一個30出頭的漢子該有的神氣。
“請你說一下,你是如何套取平達鄉財政所相關資金,并將資金轉到你的個人賬戶上的?”
“我利用擔任平達鄉財政所統管會計的職務便利和臨時代行出納履職的便利條件,憑借自身多年的財務經驗,于2012年至2013年期間40多次以出納的名義私自虛開發票從財政所統管戶和專戶中套取資金377.5萬存到我的個人賬戶里。每次套取出來,我都隔段時間,再把錢還回去,該筆資金都用于我個人賭博和醫療開支。期間,由于賭博輸了238.5萬元,不能歸還,我就通過虛列項目支出的方式把賬做平。”
……
談話結束時,楊連維繃不住內心情感含淚說到:“我多么希望當時有人能對我及時的提醒制止,把我的錯誤能扼制在萌芽狀態”。
為何他能多次套取出財政所的資金,且財政所的負責人和出納沒有發現?在回單位的路上,我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
從與他談話中了解到,由于單位支票管理和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不夠規范,單位內部的人員都可以拿到支票和預留印鑒,正是平達鄉財政所的制度漏洞,為他私開發票加蓋單位印章到銀行提取資金提供了便利條件;其次,出納賬務系統并沒有設置密碼,為他虛列支出,作平出納賬和會計賬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再次,平達鄉財政所出納人員業務不熟,核賬時只核余額,不核交易明細,財政所負責人很少對賬務做跟蹤調查,所以直到2013年9月單位進行銀行存款余額核對時才發現余額不符,楊連維的違紀事實才浮出水面。
最終,楊連維被開除黨籍,因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其余相關責任人員均受到了責任追究。
隨著該案的成功結案,也給我們紀檢監察機關如何有效開展監督工作帶來了思考。為防止私設小金庫、貪污挪用公款等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2014年8月龍陵縣紀委在全縣推行對公賬戶銀行短信提醒業務,前移監管關口,讓監管人第一時間掌握資金的動向,有效加強了財政資金的管理。
黨員能恪守紀律、領導干部能扛起責任、規章制度能落到實處,文章開頭的那一幕場景也就不會出現。
(龍陵縣紀委 丁前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