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的通知》
9月2日,德宏州紀委州監察局召開“每周一學”干部職工會議,專題傳達學習《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的通知》和中組部負責人就《意見》答記者問《進一步從嚴把好選人用人關》的文章。要求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強化責任擔當,用好問責利器,嚴防“帶病提拔”。
會議全文傳達學習了《意見》和文章,會議指出,《意見》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體現了從嚴管理干部原則,對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匡正選人用人風氣,重構德宏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具有重要意義。紀檢監察機關擔負著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監督責任,要深化對《意見》的學習理解,統一思想認識,結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紀律處分條例》《問責條例》,強化實踐運用。
“落實《意見》關鍵是壓實責任,要理清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直接責任、間接責任等,強化責任追究,嚴懲‘帶病者’、處罰失職‘把關者’;履行監督責任,要強化責任擔當,堅持原則,用好問責利器,敢于亮劍、敢于動真碰硬;要堅持抓早抓小,圍繞重大決策部署,經常性開展監督檢查,及時掌握發現干部履職作為、廉潔自律的情況和問題,運用‘四種形態’,分類處置、研判……”、“嚴格按照五類處置方式,迅速處置有關干部的問題線索,以對黨負責,對組織負責,對當事人負責的態度,認真調查、核實,負責提出干部提拔任用的意見建議……”專題學習《意見》后,州紀委派出紀工委書記、州紀委第二紀檢監察室主任就貫徹落實好《意見》談了個人的學習體會及建議。
會議要求,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廣大紀檢監察干部要強化學習宣傳,深入領會精神實質,準確把握政策界線,研究制定貫徹《意見》的監督責任辦法;要強化監督檢查,推動各地各部門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