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社區居委會主任,對2名居民小組長私自占有回遷安置房,沒有及時制止,沒有及時向街道黨工委報告,我負有主要責任。”昆明市西山區棕樹營街道土堆社區居委會主任張寶生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被通報批評問責后說道。
經調查,棕樹營街道辦事處城中村改造4號片區回遷安置于2014年6月20日啟動,6月27日分配結束后,經棕樹營街道辦事處及4號片區指揮部與云南碧雞集團有限公司協商,剩余的20多套回遷安置房,將來一并納入二期回遷安置用房統一進行分配,由開發商管理。土堆社區第三居民小組長江永福和第五居民小組組長張小云以家人有病,在外租房子住不方便等為由,先后多次找開發商負責人要求分配剩余的回遷安置房居住。開發商在沒有征得棕樹營街道辦事處及4號片區指揮部同意的情況下,將分配剩余的回遷安置房中的二套分別給了張小云和江永福,張小云于2015年8月拿到碧雞名城1棟804號回遷安置房進行裝修,江永福于2015年10月拿到碧雞名城16棟2602號回遷安置房進行裝修,并于2015年11月24日入住。
為什么居委會不及時制止,帶著疑問,區紀委調查組找到了棕樹營街道土堆社區居委會主任張寶生。
“張主任,兩名居民小組長私自占有回遷安置房,你是否知道?”
“知道的”張寶生回答。
“你是否向街道黨工委匯報過?為什么?”
“我承認我沒有街道黨工委匯報過,當時考慮到大家都是一個村子的人,鄉里鄉親的,他們又是小組長,以后不便于開展工作,我存在護短心理,是我的嚴重失職,我愿意接受組織的處理。”張寶生回答說。
棕樹營街道黨工委向土堆社區黨總支下達了問責建議書,土堆社區黨總支按照《問責辦法》,對江永福、張小云作出停職檢查3個月的問責處置決定。
“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出臺,就是要不斷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使黨員領導干部真正扛起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管好自己、管好下屬,努力工作、干事創業。”西山區紀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