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紀委省監察廳發出通知,就加強2016年中秋、國慶期間作風建設有關事項提出要求,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強調,全省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斷深化和鞏固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取得的成果,堅決防止“四風”反彈回潮。要持續發力加壓,強化通報曝光,增強紀律規矩意識,營造崇廉尚儉的節日氛圍。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主要領導要帶頭遵守廉潔自律規定和要求,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在做“四講四有”合格黨員上爭先進、做表率。
通知明確,全省各級黨委(黨組)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嚴格執行《廉潔自律準則》《問責條例》《紀律處分條例》,以及我省《關于禁止發送和接受“紅包”的規定》等相關規定,嚴禁借節日之機用公款購買、發放、贈送禮品和各種購物卡;嚴禁借節日走訪或以工作匯報名義用公款相互走訪、送禮、宴請;嚴禁以同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各種聯誼活動名義用公款請客送禮;嚴禁以各種名義借節日之機突擊花錢和違反規定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嚴禁公車私用、違規駕駛公車;嚴禁借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費健身、娛樂等活動;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貴重物品;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和借機斂財。各級黨委(黨組)要對已有的制度規定進行系統梳理,及時修訂完善,嚴格執行落實。
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落實監督責任,切實加大監督執紀力度,進一步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強化整改措施。對中秋、國慶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作風建設規定的問題要嚴查快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四風”問題反彈。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在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的同時,還要嚴肅追究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楊富東 張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