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關于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和《關于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的方案》下發后,云南省委、省紀委監察廳高度重視,認真貫徹中央精神,緊跟中央步伐,加快推進省紀委派駐機構改革工作。2016年8月12日云南省紀委召開“派駐機構改革工作動員部署大會”,就全面推進派駐機構改革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標志著云南省省一級派駐機構改革工作全面完成。
壓實工作責任,確保改革落地
云南將推進派駐機構全覆蓋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重要任務和深化紀檢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來抓,省委書記親自批示,省紀委書記親自部署、親自溝通、認真組織工作開展。省紀委起草了《關于全面落實省紀委向省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的方案》《關于加強省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并按程序報中央紀委組織部審批同意,經省委常委會研究同意后下發。各部門各單位黨組(黨委)把支持加強派駐機構建設作為履行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保證了全覆蓋各項工作的有序推進。
科學設置機構,實現精簡高效
按照明確職責定位、理清工作關系、加大監督力度,壓實派駐機構監督職責的要求。去年,省紀委在省委辦公廳、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委統戰部、省人大機關、省政協機關等省級部門新增6家紀檢組。今年又將省級機關原有的65家紀檢監察機構,精減到39個派駐紀檢組,其中單獨派駐16家,綜合派駐23家,用59%的綜合派駐機構監督了84%的省直部門,監督范圍覆蓋102家省直部門,實現了省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
優化干部配備,合理搭配班子
云南省采取了“人隨事走、編隨人走”的方法,通過內涵式挖潛編制的辦法解決人員編制不足的問題。各派駐紀檢組根據監督任務、監督單位數和機關編制數合理核定編制,其中編制數為7個的派駐紀檢組占28.2%,編制數為8-9個的派駐紀檢組占33.3%,編制數為10個及以上的派駐紀檢組占38.5%,確保每個紀檢組不少于7人,平均每個紀檢組可達9.13人。嚴格紀檢組組長的選拔任用,合理搭配紀檢組長、副組長,做到了配齊隊伍、配強班子。
聚焦主責主業,發揮“探頭”作用
完成派駐機構組建和人員調整、實現組織全覆蓋,只是派駐機構改革的第一步,關鍵是提高派駐工作水平,把“探頭”真正激活。省紀委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加強派駐機構的管理,要求派駐機構干部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積極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真正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同時,牢固樹立“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意識,堅持制度和紀律面前人人平等,監督實行“全覆蓋”,失責追究也是“全覆蓋”,一視同仁,不搞特殊,不開暗門。(云南省紀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