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坪縣人民法院副院長熊洪甫存在不如實報告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的問題,為更好的維護黨的組織紀律,決定對熊洪甫進行誡勉問責。”近日,麗江市華坪縣紀委通報一起問責案例。
日前,華坪縣紀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華坪縣人民法院副院長熊洪甫存在不如實報告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的問題,縣紀委馬上組織開展調查。
經查,熊洪甫于2013年8月以其子熊振舟名義購買華坪縣中和花園房產一套、車位一個,價值865661元。但其在2016年填報個人有關事項時瞞報;2016年7月11日,縣紀委對其進行談話,其仍然隱瞞上述房產、車位的事實;2016年7月13日,縣紀委對其進行函詢,熊洪甫仍沒有如實說明上述房產和車位的情況。根據有關規定,決定對熊洪甫進行誡勉問責。
“自己對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不夠重視、不夠認真,存在瞞報情況,今后一定按要求認真如實填報,自覺接受組織監督。”熊洪甫作出了深刻反省。
“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中央從嚴管理監督干部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一個重要舉措,也是領導干部對黨忠誠老實的基本要求,決不能隨意對待。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并不是簡單的填完這個表就結束了,相關部門還會對領導干部所填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抽查核實,如果抽查核實過程中發現有不如實填報的情況,領導干部將會面臨組織的相應處理。”華坪縣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吳燕 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