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苗木補貼有利可圖,就在自己分管的工作上動了歪主意,最終造成了無法挽回的錯誤……”石林縣農林局副局長唐武青在接受組織調查時痛悔地說。
不久前,石林縣紀委接到一封反映唐武青“冒用企業名義騙取苗木產業化發展專項資金”的信訪舉報。縣紀委馬上組織開展調查。
調查小組通過查看專項資金申報材料,從中發現了蛛絲馬跡,進一步對當事人和相關證人的調查了解,藏在問題線索背后的違紀違規事實逐漸浮出水面。
經查,2013年至2014年7月,石林縣農林局原副局長唐武青,利用工苗木產業扶持、綠化工程項目實施工作之便,與石林縣紫云綠化工程有限公司名義申報苗木產業化發展專項資金補助5萬元,資金到位扣除相關費用后的40010元歸自己所有。
此外,調查中還發現,唐武青在幫助石林縣紫云綠化工程有限公司申報各類專項補助過程中,非法收受該公司送給的好處費5.6萬元。
“唐武青作為分管領導,不認真履職盡責,對工作不負責任,頂風違紀收受他人財物,對此負有領導責任。”目前,唐武青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執紀者說】
利益面前經不住誘惑,紀律規矩置若罔聞,殊不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作為領導干部,要終牢記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始終把手中的權力用于為黨為國工作、為人民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將手中的權力用好,決不能把權力變成牟取個人私利的工具。(石林縣紀委 趙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