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規范和強化黨的問責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及《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黨內法規,結合云南實際,云南省委制定印發了《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分為總則、問責情形、問責方式和適用、問責程序、問責監督、附則六章,共30條。問責情形中,圍繞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維護黨的紀律不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扎實的等方面,細化了20種具體問責情形。
問責監督中,規定實行問責審理制度,凡是由紀委(紀檢組)進行問責調查的,應當及時審理。實行問責情況統計報告制度,紀委(紀檢組)每月匯總統計本級問責情況并向上級紀委(紀檢組)和同級黨組織進行書面報告,重大問責情況應當及時報告。實行問責情況通報制度,對典型問責案例進行通報曝光,強化問責的警示教育作用。采取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方式問責的,一般應當向社會公開。實行問責情況監督檢查制度,對不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及本實施辦法的,應當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責任。(云南省紀委)